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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灿灿麦穗苦耕人(1 / 2)

乍起一夜秋风,麦秆上的青翠倏忽散尽,犹如婴孩粉嫩的肤色一般,煞是羡人。

沈母自是微笑的。

或许对于整个秦州的百姓来说,整整一年来,最为开心的便是此刻。

好些人家早就已经青黄不接,若非俗日还做些其他的营生维持生计,只怕老老少少都得饿死。如今,终于赶上秋收了。

沈山一大早便从外间的房梁上找出锈迹斑斑的镰刀。

刀头不大,仅有成人的巴掌长。两指并拢了的宽度,因为浮锈,略显得臃肿。

刀柄是早些年在山上砍下的白杨木棍子,尺许的柄上满满的都是灰黑的污渍。沈耘认得,那多半是汗渍沾了泥土,日久天长,竟成为洗也洗不清的痕迹。

沈山也不知从何处捡来的石头,沾些水,锈迹斑斑的镰刀在上边磨了稍许,浮锈便被磨去,黝黑的生铁在晨光的映照下散出道道寒芒。

手指在刀刃上轻轻一刮,沈山抬起头,看着站在身边的沈耘笑笑,口中不知说些什么,却将镰刀掉了个,将刀柄递给沈耘。

到底还是猜出了沈山的意思,沈耘也随着刮了刮,感觉一不小心,便会在手上割一道口子,也便点点头,让沈山一阵开心。

三柄镰刀,沈山不过半刻时间便打磨好了。

初次割麦子,沈母特意早起,用家中不多的白面做了老面馒头。上地的时候带几个,午间亦不回家,直到太阳落山,看着羊倌儿赶了羊回来,才会跟着回去。

说真的沈耘是有点畏惧的。

两世为人,这是他第一次操持着如此简单的农具在田间劳作。

听沈母的意思,往后的大半月之内,披星戴月那是经常的事情。除非赶上下雨,不然也别想提前回家了。

本来是只需要十天的。奈何还有沈夕死皮赖脸砸在自己家中的那二十几亩田。这一下子一家三口的担子就重了不少。

说到这里,沈母叹了口气,看着依旧在那边忙活个不停的沈山。略微感叹道:“你爹爹这辈子也就出苦力的命了,前几日跟他说起,想也不想就点头答应了,我稍微说几句,他便粗着脖子叫嚷……”

剩下的话不待沈母说出来,沈山就已然走过来。

看东西都收拾停当,点点头,便带着镰刀往村外广袤的田地走去。

不仅是沈耘一家如此着急。

当一家三口来到田间的时候,心急的人家早就将那枯黄的麦田割开了许多豁口。

到底农家朴实,沿路来种种招呼,让沈耘将这些个街坊四邻的印象更加深刻。

见惯了后世的麦穗,沈耘不得不说,农家青黄不接绝对是品种的问题。

任麦秆长的有齐腰高,奈何麦穗不过寸许,数下来居然仅有二十来粒麦子。

更兼粗疏的播种手法也土壤的贫瘠,沈耘面前这看起来足足有两亩的土地上,估计守城也不过一石多一些。

饶是如此,沈母却依旧欢喜地称道今年风调雨顺,收成看起来不错。

站在田埂上,凉爽的秋风吹过,好一阵舒爽。原本沈耘以为入了麦地,又这样舒服的天气,任自己不太会把持手上的镰刀,也不会差劲到哪里。

怎知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

考虑到麦秆要烧炕,麦茬要留得低一些。人不得不蹲在地上才能正常劳作,当身体低于麦秆的时候,一阵闷热瞬间袭来。

加上那浓重的泥腥味,沈耘恨不能马上站起身来长呼几口气。

只是沈山与沈母已经挥舞起手中的镰刀,沈耘自是不能落在后边。观察着两人的动作,沈耘似模似样地学习起来。

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即便是这小小的割麦子,也是一门学问。沈耘自然不懂其中的奥妙,初度挥舞镰刀,仗着手上有几分力气,倒也轻松。

只是不过半个时辰,沈耘便觉得这胳膊上似是挂着两个重重的铅块,一举一动都被压制着,压根使不出力气来。

而此时的沈山与沈母,早就割出七八尺远。

看着行动越来越缓慢的沈耘,沈山呜呜地说了几句。沈耘自是听不懂的,也唯有沈母这朝夕相处多年的人,才明白其中的意思。

笑了笑,沈母走到了沈耘这边。

“傻孩子,怎的一年不干活,便连镰刀都不会使了。一把揽那么多田做什么,刀头就这么短,弄多了也割不下。顺着这个劲往自己这边收,力道小一些,某要割了脚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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