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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路上遭遇哥布林袭击(已改)(1 / 1)




方嗣来到小镇,刚好看见杰克就在小镇的路口。
打招呼到:“嗨!杰克!”
杰克听到了声音连忙跑了过来说道:“欧,尊敬的先生,我们又见面了,请问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吗?”
看着天色已晚,想起明天还要远行说道:“杰克,附近有什么买干粮和帐篷的吗?”
杰克说道:“帐篷在杂货店有卖,您可以直接向老板要一套高档点的野外装备,里面有外出冒险生存的所有工具。”
“干粮可以叫酒店准备,压缩黑面包可以储存很久,防水,放潮,就是有点硬好吧,非常硬,可以当盾牌用。”
“听说还有冒险者用它挡下过哥布林的匕首,但外出的干粮只有这一种,如果可以烧开水的话,把它泡在热水里。”
“煮个肉的时间就化了,但味道不怎么好。”
方嗣听到杰克的描述一阵头痛,发誓等安定下来了一定要研究美食,不然在异界日子没发过。
方嗣:“好吧杰克带我去杂货铺吧。”
方嗣和杰克来到了杂货铺,发现人还是挺多的。
杰克看到这情况介绍到:“因为冒险者和佣兵经常外出执行任务,所以日常物质损耗比较大,买的人挺多的。”
“伯爵和镇长都在这有股份,东西也是伯爵名下的商队提供的。”
方嗣好奇到:“奥托伯爵到处都有产业,他的实力怎么样??”
杰克回答道:“奥托斯特林伯爵,是帝国世袭实权伯爵,整个黄昏领都是伯爵的领地。”
“手下正规军2万,守备队5000,骑士400名,琶从骑兵2000名。”
“最重要的是,还可以从领地旁法师塔雇佣正式法师协同作战。伯爵大人是这一带首屈一指的大贵族了。”
方嗣:“伯爵可以带这么多兵的吗??”
杰克:“世袭伯爵最多可以拥有等同于普通侯爵的兵力,也就是30000人,但骑士个人算5人琶从也算一人。”
方嗣正和杰克聊着天,突然听到一声:“嘿,方嗣先生你也在这里吗??”
方嗣回头一看,是哥布林猎杀者佣兵团的索林带着一群人走了过来。
索林说道:“方嗣先生也是来购买野外装备的吗??”
方嗣回答道:“是的,我也是过来买装备的,他们是??”方嗣看着索林身后的一群人。
索林回答道:“正好向你介绍一下,方嗣先生,这位拿着双手剑的是明天保护你的领队,名字叫强尼。”
“梦想是成为一名骑士,也在用骑士精神要求自己。但我估计他做不到,主要原因就是穷。”
“别说战马了,现在他连一套骑士全身甲都买不起,还在穿鱼鳞甲。”
强尼:“好吧老二你又损我。”
强尼走了过来伸出手说道:“你好。我叫强尼。是明天保护你的领队。”
方嗣也伸出手和强尼握在一起说道:“你好,我叫方嗣,明天就拜托你保护我了。”
索林又指向另一个人,这是个光头大汉,虎背熊腰身上还有条纹状纹身。手上拿着双斧,背后还有三把手斧估计是用来投掷的。
索林:“这位是汉森,是一位野蛮人,同时也是我们佣兵团的资深团员,经验丰富,曾今干掉过上百名哥布林和数10名土匪。”
汉森说到:“你好。”
方嗣也会到:“你好。”
索林最后指向一位弓箭手,耳朵有点尖长的很秀气,就在方嗣在想他会不会是精灵时。
索林开口说道:“这位叫汤姆,是一名拥有81精灵血统的半精灵,是一名优秀的弓箭手,曾今在一百步外射中一个苹果。”
汤姆说道:“你好先生。”
方嗣回答到:“你好汤姆。”
索林:“好了,大家也互相认识了,明天工会再见吧,我们还是先去买装备吧。”说完索林和方嗣走进了杂货铺。
方嗣花了5银币买了一套最好的野外装备。然后和索林和杰克分开,去了黄昏酒店。
向侍者定了两天分量的干粮和饮水,就到自己的房间。躺着休息。
躺了一会,下去吃了顿晚饭,发现没什么娱乐活动,就回房间进入到空岛之中,开始了发展。
先用下午挖来的石头做了个刷石机,然后又把空岛用圆石半砖扩建。
再把长好的橡树砍掉,做了几个木桶放旁边,然后做了把木构子打树叶,把树苗补种上,掉落的蚕和多的树苗苹果放箱子里。
最后用木稿撸石头,把木稿撸断,做了石质的工具一套,就离开了空岛,躺在床上一觉睡到天亮。
第二天,方嗣带齐装备来到了佣兵工会,哥布林猎杀者佣兵团的众人已经在等方嗣了。
方嗣走了过去打了声招呼,强尼过来说道:“方嗣先生你来了,我们佣兵团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出发吧。”
方嗣:“行,出发吧。”
一行人走到了金牙镇出口,方嗣看了看佣兵团人员编制,5个拿圆盾短剑的,两个短弓弓箭手。
包括强尼在内两个拿双手剑的,一个长弓弓箭手汤姆,一名拿斧子的野蛮人汉森。
还有一个穿着绿色亚麻布袍子,手上把玩着匕首袍子下一根皮带上插满着飞刀。
估计是盗贼,刺客什么的。走出小镇不久,那刺客就脱离团队先一步跑到前面去了。
金牙镇到伯爵城堡有一天多的路程,路上靠近黄昏森林,有不少哥布林分散在附近。
不过大型的群落都被佣兵团清剿过,留下的都是小型群落和零散的哥布林。
路上和佣兵们聊天,还知道了一个有趣的设定,原来哥布林和地精是远亲。
不过两者的地位截然不同,地精好歹还被认为是智慧生物,但哥布林不管在哪都是讨人厌的野兽。
而且哥布林肉体的力量比地精强,尤其是熊哥布林挑战等级14,而熊地精只有10-11。
不过两者在喜爱黄金上惊人的一致,只不过地精喜欢用商业的手段,而哥布林只会直接抢。
由于金矿的吸引,每年都要花费大笔的资金,雇佣佣兵团和冒险者清扫哥布林。
天色快黑了,强尼决定在路边扎营。
但刚生完火,刺客先生就带来了不好的消息:“一群近百名哥布林过来了,目标很明确,就是我们,好消息是,里面没有熊哥布林,不然我们就只能逃跑了。方嗣先生,等会战斗起来我怕会顾不上你,你能躲起来吗?”
方嗣:“没必要,我想我还是能发挥点作用的,比如在它们来之前先建一堵墙。”
强尼:“建墙?方嗣先生,您是法师老爷吗??”
方嗣一边拿着背包里的石头,围着帐篷建成两米的石墙,一边回答道:“不好意思,我不是法师,但我是一名‘麦块夫玩家’。”
强尼和众佣兵一脸蒙蔽:“麦块夫玩家??什么东西,不知道但看着凭空建好的一米厚石墙,感觉好厉害的样子。”
刚建好石墙,哥布林就已经杀到了,看着浑身赤裸,拿着木棒石头甚至空手的哥布林,黑压压的一大片冲过来,感觉就像小学校门口放学一样。
近百只哥布林,强尼看着石墙表示压力不大。
果然,冲过来的哥布林身高只有1米2左右,面对两米的石墙完全没办法,连搭人梯都不会,在墙下乱叫。
然后就看到佣兵团的众人,一剑一个,一斧子一两个,弓箭手连箭都懒得射,分分钟杀了30个左右,然后哥布林一哄而散,都跑掉了。
观摩了整场战斗,得出一个评价,那就是哥布林就是战3渣,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生出熊哥布林那恐怖玩意的。
战斗完毕,佣兵的众人开始收集哥布林的右耳,然后把尸体堆在一起用柴火烧了起来,臭位熏天这营地不能住人了。
受不了气味的方嗣表示要换营地。强尼闻着这味道苦笑的表示同意。
方嗣用石搞收起了圆石墙,和哥布林猎杀者佣兵团又往前走了进500米才停下来,为了安全,方嗣又放好了围墙。开始了吃晚餐和睡觉。
刚刚目睹了一场杀戮,方嗣心里比较不舒服,虽然已经有所准备,但真的发生在面前还是会受不了,晚上在帐篷里连空岛都没去就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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