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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未亮,乐芳菲早早起床,洗漱后来到街上吃早点。由于住客太多,客栈虽然还提供餐点,但是数量和质量都差了很多,不如在街上的铺子里吃饭划算。
客栈对面就有几个早点铺子,乐芳菲昨天吃了云吞,今天换了蒸饺和烧麦。因为她起得早,只是铺子里第一位客人,一个人孤零零坐了一张桌子。老板很大方,送了她一碗清汤。
乐芳菲吃着早餐,眼睛望着街道的尽头,眼神有些迷茫。
来到通城已经五天了,渡船的事情仍然没有一点头绪。乐芳菲原本的任务已经完成,这两天也在打听渡船的消息,只是同样没有进展。
码头上船只很多,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大户人家自家的船,另一种是出租的商船。
大户人家出行本来是极少会带外人同行,但言下行情不同,他们要迁移到南方,自然也是需要银子,船上的多余位置卖给外人换银子是顺手的事情。而商船本来就是出租的,当然是谁都可以雇佣。现在通城想过志江的人太多,导致船价飙升,听说比原来涨了近百倍,就这样还供不应求。
附近村庄也有小船,乐芳菲等人本指望能在那里租到船,可去了那边才知道那边人一样不少。很多有钱人一掷千金直接包船,乐芳菲一行人根本没可能跟人家比拼撒钱。
如今只剩了最后一种办法就是等。等那些有钱人先过了志江,船只空出来。
少年阿治仍旧穿着他那身白色儒衫,从客栈出来抬头一望,便看到了对面乐芳菲孤单的身影。他抬手笑着跟乐芳菲打招呼,发现乐芳菲似乎没有看到她,一挑眉小跑着做到乐芳菲对面。
“乐姑娘,早啊。”
乐芳菲正在出神,被少年阿治的声音唤回神志,瞧着早起的少年也笑:“阿治,早啊,你没要吃的吗?”
少年阿治抬手呼唤店家要了跟乐芳菲一样的吃食,店家同样送了他一碗清汤。
“你吃这些就够了?”看到少年跟自己吃的一样多,乐芳菲不禁觉得自己是不是吃的太多了。
话说最近她的个头猛蹿,现在差不多已经跟童玺一样高了,只不知道是不是玲珑丹的后遗症,她的身材依旧扁平,童玺戏称她是麻杆,冉玉颜则一个劲劝她多吃肉。不过眼下需要省钱,多吃肉只是个想法。
少年阿治似乎猜到了乐芳菲在想什么,连忙又叫店家添了一份小笼包,还不好意思地道:“最近胃口不太好,吃得比以前少了。”
乐芳菲看看少年面前的小笼包,有些心痒也想加一份,不过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了。
乐芳菲已经吃了一半,瞧着对面的少年吃得开心,心里一动开口问道:“你真的打算去南志江?”
“对啊?”少年看着对面的乐芳菲,露出了疑惑的神色,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乐芳菲斟酌着说道:“你家应该不在南志江吧?梁国动荡不安,你一直这样在外面游历,家里人不担心吗?”
少年认真地打量对面少女的神色,感觉她确实在为他担心,便笑道:“我之前跟你说过,我家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乐芳菲皱眉:“你跟我说过吗?”
少年皱眉:“说过的。”
乐芳菲:“哦,想起来了,虽然是这样,但你一直不回家真的可以吗?那些...所谓的家人会不会抢走你的家?”
少年道:“没必要,确实有人想抢走我的家,但也有人在保护它。”
乐芳菲:“那很好,有忠诚于你的人。”
少年:“不,他们不是忠诚于我,他们把我的家当成他们的家,在他们看来,他们维护的是他们自己的家。”
乐芳菲一脸迷糊:“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他们不就想相当于你的家人了,只是没有血脉上的关系。”
少年歪了歪头:“不一样,那些人维护的是那个所谓的‘我的家’,而不是我。”
乐芳菲沉吟了一会儿,似乎是想明白,也或许是不在这个事情,换了话题:“你去南志江做什么?考虑以后把家搬到那边去吗?”
少年:“好奇,我想去见见那位大名鼎鼎的孔先生。搬家倒是不会,我家那里比梁国好,以后有机会带你去那边看看。”
乐芳菲对少年的家乡很有兴趣:“你家乡什么样子,比通城还大吗?”
少年来了兴致:“得有十个通城那么大,比你们一路上经过的所有城池更加繁华,那里有很多很多人,来自各种各样不同的民族,还记得在凃城见过的胡姬吗?我家乡也有很多胡姬,比凃城的更漂亮跳的舞也更好。”
乐芳菲有些不信:“真有那么大吗?一个城池?管得过来吗?”
少年眼睛亮晶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总之超出你的想象太多太多,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只有亲自去到那里才能体会。”
乐芳菲:“这么夸张,你倒是真把我说动心了,将来有机会一定去那里看看。”
少年咬了一口小笼包,看着乐芳菲眼珠转了转,小心思微微露在脸上,嘴角翘起。
乐芳菲吃完了,坐在那里等少年:“既然要过志江,你们找到渡船了吗?”
少年摇头:“没有,渡船实在难找,张槐倒是找了一家船行,不过对方只接受包船,小船开价都要一万两银子。我就算有钱也不能这样糟蹋,再说出门在外,哪可能随身带这么多钱。”
乐芳菲早知道市价,对少年说出来的价钱没感到意外,只是叹了口气:“小船实在太小,只能承载十人,若是能再大一些,找些人一起分担倒还罢了。可大船起价十万两,名额有限供不应求。哎,看来我们只能等了,等着那些有钱人走光,船价才会回落吧。”
少年咽下口中的包子,认真道:“不能等,赵国人要南下必会在这两个月内行动。赵国在北方,赵国人不习惯太热的天气,完颜骨很聪明,他必然晓得要南下必须避开最热的月份行军,也就是这两个月了。”
乐芳菲看着少年,略犹豫了一下问道:“你有北边的消息吗,赵国军队有行动了吗?”
少年摇了摇头:“没有消息。”
乐芳菲再三确认:“是没有任何消息,还是没有赵国军队行动的消息?”
少年欣赏地对乐芳菲露出笑容:“没有任何消息。”
乐芳菲沉吟了一会儿道:“没有任何消息,就不太对劲,你说完颜骨是不是不打算今年南下?”
少年忽然趴在桌子上凑近乐芳菲,小声道:“你觉得他今年不会南下?”
乐芳菲:“如果赵国军队要在两个月内达成南下,必然会调动兵马和粮草,他就算再怎么隐藏也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总要有点消息传出来。再说了,大家都猜到赵国人迟早南下,晋人几乎主动放弃了志江以北的地区,赵国军队南下基本不会遇到多少抵抗,在这种情势下,我想不出完颜骨刻意保留消息的目的。”
少年皱眉想了一会儿,随后展演露出轻松的表情:“你这么一说,让我想通了许多事情,完颜骨十有八九真的不会在今年南下。”
乐芳菲看着少年,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少年阿治用手指沾了些汤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你知道完颜骨偷袭梁国的时候,赵国在北方草原出兵,迫使晋国九王子庄言不得不带着晋国大军回援?”
乐芳菲点头:“我知道,庄言本来打算从陪都带大军抢回梁都,但因为受到晋王的旨令,不得不放弃了梁都。”
少年阿治又道:“后来赵国军队撤出了北方草原,但跟草原部落结下了仇怨,事到如今两边常有摩擦发生,时有大小战事爆发。”
乐芳菲:“北方草原牵制了赵国的兵力,使完颜骨无法按时南下?这不合理,这不成了赵国在北方草原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了?”
少年阿治故作神秘地挤了挤眼睛:“这个嘛...你可知目前赵国王室的情形?”
乐芳菲摇头:“我哪可能知道那些。”
少年阿治:“那你知道赵国的王是怎么选出来的吗?”
乐芳菲:“这个倒是知道一些,赵王被称为共选之主,由赵国民众从各部落首领中选出,所以赵王在赵国威信非常高,真正一呼百应。各部落之间也极少发生矛盾,赵国上下团结一心,跟零散的北方草原部落完全不同风气。”
少年阿治点头:“没错,但是现在的赵王年纪大了,下面部落却英才辈出,赵国内部隐隐有矛盾出现。”
赵王强势,自然赵国王室也跟着受益不浅,可下一届赵王仍然要各部落选出,那就意味着下一位赵王未必仍能出自赵王室。
乐芳菲想了一下就明白:“我听说如今的这位赵王战功赫赫,每次赵国跟邻国有大的战事,他都会亲自上战场。主位者太过强势,无形中就会对身边的人和下面的形成压制。这些年来,除了一个完颜骨,似乎没听说赵王有什么出色的儿子。”
阿治:“完颜骨可不是赵王的儿子,他只是赵王从羊圈里捡来的孩子,是赵王室的家奴。虽然他贵为将军,赵王却没有消去他的奴籍。当然了,赵国人的想法跟我们不一样,他们认为能成为强者的家奴是一种荣耀。”
“我明白了,赵王室想继续荣耀,可本部落中却没有出色的子弟,反倒是其他部落有不少英才在战争中崭露头角。随着赵王年纪越来越大,赵国迟早要选新王,而这位新王很可能来自其他部落。因为不确定的未来,赵国内部出现了不稳定的因素。”
“不稳定还没有出现,但是赵王想要培养自己部落的子弟是真的。骚扰北方草原的战事是下面部落的人负责,而南攻大梁则是赵王本部落的军队,他要在攻打大梁的战事中锻炼自己的儿子,并从中选取一位精英专注培养。”
“现在还想着培养后代,会不会太晚了?”
“不晚,虽然赵王年纪大了,但他身体强健,再活个十年八年不成问题。”
“好吧...既然这样,赵王为什么不现在把儿子派到梁国,还在等什么?”
“呵呵,人都有个人喜欢,赵王自然也不例外,虽然他想着对几个儿子一碗水端平,但心里头总是有偏向。赵王的小儿子今年十一岁,因生下来小时候身子骨弱,部落萨满曾说他在十二岁之前不宜上战场...”
“赵王要等明年小儿子十二岁了在送他来梁国,所以这场战事就被推到了明年?”
“这是一部分原因,另一部分原因则是赵王要先巩固赵人在梁国北境的统治。梁国北境的环境比赵国强多了,赵王自然想把本部落的人更多的安插到梁国北境。”
“赵王可真直接...当初晋国人占领梁国,一年多了都不敢直接把梁国并入晋国,还要推出个新梁王作为名义上的梁国统治者。赵国攻下梁国北境,直接就把梁国北境并入了赵国,对天子那边连个招呼都不打...哦对了,天子对赵国的行为自然不会反对,毕竟引赵国人入梁的人是御弟元吉。御弟代元天子行走人间,他的所作所为就代表了天家的意志。”
少年苦笑,他听出了少女语中的不满,但却不能辩解。索性乐芳菲也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没有再说什么气话。
乐芳菲:“赵王要稳固对北境的掌控,故而放慢对南方的攻势,这样解释倒是说得通,不过这都是我们的猜测,若是有办法确认一下便好了。”
少年阿治想了想道:“我跟去信给家里,让他们想办法打听一下。”
乐芳菲:“若能确认完颜骨今年不会南下,那我们便不急着过志江了。”
少年阿治:“那样的话就可以长租客栈的院子,还能更省钱一些。”
乐芳菲:“这个要到时候说了,我觉得最好不要在江北长住,能走还是尽早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