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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六章 旧事(1 / 2)

“这位上古的大妖,与普通崇尚暴力的类型不同,他聪明而狡诈,不但通过武力,而且也通过智谋实现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于一切敌对势力来说,他都是一个异常可怕的对手。”立秋继续娓娓地讲述下去。

当他的实力开始崛起的时候,可以说是树敌无数。他的敌人既有妖有魔神,在他的敌人中,有不希望他实力壮大的,有单纯讨厌他的狂妄不羁的。但无论是何种原因杀上门来的敌人,都被他以不同的方式杀了回去。

这样说也并不确切。确切地说,并不是“杀了回去”,因为找上门来的敌人,从来就没有人能够“回去”过。

渐渐地,他开始喜欢血,无论是冷的血还是热的血。

除了以精魂为食之外,他还以鲜血为食。

随着实力的增强,他杀死自己敌人的手段,开始变得越来越残暴。

原本,他喜欢干脆利落地取走敌人的性命,用他最擅长的战斗方式。但是后来,他开始喜欢像猫儿玩弄老鼠一样地玩弄自己的猎物,喜欢让他们慢慢地死去,历尽所有的挣扎和恐惧。

他喜欢看着对方从一开始的自信满满,变得由于自我怀疑而挣扎、动摇,喜欢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恐惧气息,喜欢看着血流出来,甚至喜欢活生生的肢解时听到的惨烈哀鸣。

毕竟,这漫长的岁月太无聊了,必须从时光中找到什么可以寄托,比如说,这种可以让精神为之一振的刺激。

他希望被强者挑战,再把强者打败,踩在脚下。可是来的挑战者都不够强,没有那种令人精神一振的感觉,所以,不得不在血浆横飞里寻找一丝乐趣。

他居住的深山,空寂没有生气,坡野中遍布着森森的白骨,可是山中的阴气,却使得啄食尸体的乌鸦都并不敢靠近。

时间渐渐地过去,他的名声在外,前来寻衅挑战的妖魔也日渐稀少。于是,他便愈发地感觉空虚无聊起来。

隔了一阵子,他决定不再呆在同一个地方,

他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找找乐子。

外面的世界有许多人类,人类就像繁衍快速又很难铲除的野草,不停地在任何有土地的地方扩张蔓延,所到之处,蚕食和改变周围的一切,看上去十分碍眼。

而且,他们实在是弱小得可以,简直就像蝼蚁一样。

大妖从来没把人类放在心上过,觉得他们根本不值一提。可是这一次,化作人形,混进人类的城镇走了一遭,却发现人类的生活里有着一种说不出的俗气的热热闹闹。

低阶妖往往选择以食人为精魂的来源,因为人类足够弱小。但他自然对于食人不屑一顾,甚至,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过。可是这一次,在人类的世界里走了一回,却忽然产生了一丝兴趣。

不知道这种低阶、弱小又短寿的东西,尝起来是什么样的味道呢?

他们看上去,显然与那些没有思考能力的普通生灵是完全不一样的,虽然不像妖魔那样强大,却有着非常强烈的情绪。喜怒哀乐,还有恐惧,都比其他生命要显得更加强烈。

所以,观察他们在面对死亡时的反应,那种被放大了好多倍的恐惧和绝望,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在人类的世界里往返了几次之后,他开始充满好奇地,精心选择了一个狩猎的目标。

猎食人类与猎食妖魔不一样,他们太弱小了,在妖的面前是没有反抗能力的,所以既然要屈尊吃一回,就要选个好的,看得入眼的,也不枉费一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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