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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夫君是读书人(2 / 2)

连日的劳累已经让他对生命没有了多少留恋,他有好几次劝玄月弃他而去。凭她心灵手巧,俊俏长相,想要找一个好人家很容易,没有必要跟着自己到处流窜,在这深山老林之中,说不定哪天就成了野兽的盘中餐。

玄月却是始终不说话,一直留在他身边。采山药,找野果,偷农田,救他的命,不停的找食物果腹。

玄月却说,“夫君是读书人,这种事情就应该我来做,若是夫君嫌弃我愚笨,要离我而去,我只有一死。”说着便拔出了防身的匕首,血迹从玄月薛白的脖胫之上浸出来的时候,王源才发现自己的愚蠢,从心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真是个傻女子,那要死就一起死吧。”

玄月抓着王源的大手,翻过来看看手心,玄月的小手在王源手心游走。

“你看我的手相怎么样?”王源带着一种调笑的语气对玄月说话,以后的每一刻,他都想要玄月开心。

“夫君,你是读书人,读书人的手应该是秀气玲珑,五指颀长,要写锦绣文章,指点天下。只不过现在,有些粗糙了。”

玄月抬起头,看着王源,对着他说道:“以后的杂事,都由我来做,夫君歇着就好。要是真的有一天逃不掉,那我们,那我就、、、”

说着玄月便低下头来,一串晶莹如珍珠般的泪水便滴滴答答落在王源手心。“要是到了哪一步,夫君就逃走,我会和他们回去。他们不会杀我的,最多也就是去教坊,我不怕的”

玄月静静咬着嘴唇,露出洁白的贝齿。美目灼灼的盯着王源,眼睛眨巴眨巴,如天空的星子闪烁。

“放心吧,我是个男人,不会让你受苦的。”王源咬紧牙关,对于未来的路,他也不清楚到底应该怎么走。袁天罡只告诉他,往南方逃,最好是岭南。

王源是考古专业,自然知道袁天罡的深意。唐朝的岭南,说是蛮荒之地也不为过,大多数的地方都没有得到开发。在唐朝两大流放犯人的地方,除了戍边的北方,就是温热潮湿的岭南。大多数的犯人,因为不适应南方湿热天气,山林瘴气,再加上饮食习惯的差异,早早殒命。差不多有一半的犯人,都死在了半路上。

“老公,岭南好不好啊?”

玄月抬起头看着眼前的王源。在这个时代,读书人在普通人眼中,就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神人。读书人说话,可信度高,说是掷地有声都不为过。在这个以读书人,科举为最高荣誉的时代,读书人的身份,被推高了。

唐朝的岭南到底什么状况,王源自然也不可能知道。哪些史料的记载,王源在学校的时候,并没有读到多少。书到用时方恨少,真是至理名言啊。

“那里很好,有一年三熟的作物,还有吃不完的鱼肉。”王源装作胸有成竹的说道。玄月脸上露出美丽的笑容,伏在王源的胸膛之上。脸上生出无限的渴望,对岭南的渴望,对一年三熟作物的渴望,对不再逃亡生活的渴望。

“逃到岭南,朝廷就当你死了,之后的生活,生死自理。”这是袁天罡对王源说的话,他的目的,就是岭南。

看着玄月脸上的兴奋,王源轻轻的覆在玄月一点樱唇之上。

“嘭、嘭、嘭”

“是谁的心跳?”王源问一句。

玄月羞红了芙蓉面,连脖胫也是变得酡红,矮矮的低下头。小脸埋在王源胸膛之间,发出不均匀的呼吸。PS1:唐朝有一位叫麦爱新的读书人,考中功名,便开始贤妻妻子人老珠黄,年老色衰,就要休妻。于是写了副上联故意放在案头:“荷败莲残,落叶归根成老藕。”给为他整理书房的老妻看。妻子看了之后,提笔续写下联道:“禾黄稻熟,吹糠见米现新粮。”麦爱新读了妻子的下联,很是惭愧,便放弃了休妻的念头。

看见丈夫回心转意,麦爱新的妻子又写道:“老公十分公道。”麦爱新亦挥笔续写道:“老婆一片婆心。”“老公”“老婆”也就这样在民间叫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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