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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虽然我还不清楚你究竟是什么职业,但你是火属性肯定没错了!要不然你哪来的那么强烈的火系能量气息呀。”

李浩蛮不好意思的用中指拐抵着太阳穴转了转,道:“说实话,我自己都不清楚我是什么职业呢。”

“天呐……”爱樱莎惊道:“你就别在取笑我了,我知道开始的时候你一直在隐藏实力。”

“这个……实力谈不上,其实说实话,我都不知道我是怎样打败那坏人的,我只是感觉当时的双臂充满了力量,就那样肆无忌惮的爆发了。这个,我……由于我从小生长在一个很偏僻的山村,这是第一次出门,所以对于外面的世界真的很不了解,我真的还不知道那什么所谓的职业。”李浩自圆其说的想了个理由。

爱樱莎半信半疑,狐疑的皱了下眉头,但还是热心的给李浩解释道:“职业也就是修炼的方向,根据每个人不同的天赋来选择。魔法能量密集的自然会选择法师,体格强壮的多半会选择战士,而行动敏捷的就会做弓箭手或是盗贼,当然在教会还有牧师等等。”说着,爱樱莎打量了李浩一眼,“如果你真的还没职业的话,就我认为,你是块当法师的料噢!”

“是吗?”李浩傻傻的笑着,这时才看见爱樱莎左肩上的蓝色徽章,徽章上一白色的d级闪闪发亮。李浩发问道:“这是什么?”

爱樱莎像看土包子一样看着李浩,道:“这是职业徽章呀!你别告诉我你连职业等级都不知道噢?”

“这个……你可以说我笨,但还是给我点面子不要说我无知啊。”

“哎!服了你了。”爱樱莎白了李浩一眼,接着道:“职业等级其实就是实力的象征,从低到高依次是e,d、c、b、a、s、ss、sss、sk、nt,每一级呢又有上位和下位之分,每当实力达到一定程度,觉得已经突破现有的阶段了就可以去相应的公会去考核,领取更高级的徽章,明白了吗?”

李浩在一旁直点头,要按照爱樱莎这样说,那自己恐怕连e级都没有,毕竟自己什么都不是,连魔法都不会发射呀!如果真要给自己定了职业,那最多也就是附魔师罢了。

其实李浩很喜欢研究附魔,就算待在地精村做一辈子的附魔师他也愿意,他甚至想过要通过地精科技研究出能回到地球的工具。可经历了生死攸关的这一次后,他深深的明白,光是做附魔师是不现实的,如果没实力,没有能保护自己的本事,发明出再好的东西又有什么用呢?那还不是为别人做嫁衣。李浩的心里,升起一股要修炼的想法。

爱樱莎说我适合做法师,好!就法师!

想到这里,李浩内心一阵激动,道:“我要做法师,在哪报名,哪有学校?”

“这个……”

爱樱莎若有所思的看着李浩,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把胖男人消灭的全过程她是亲眼目睹的,但他却说他连职业都没有,并且什么都不懂。而且看上去也不像是在说谎。

爱樱莎在心里嘀咕,魔法学院多的是,每个城市,甚至有的村落都有。可关键是,如果是真的初学魔法的话,你的年纪是不是稍微大了点,学习魔法的黄金时间在十三岁至十八岁,可你怎么看也有二十出头了吧?但要是你是真的什么都不懂,我这一说出来,还不太伤你的心?

看见爱樱莎吱吱唔唔,李浩觉得奇怪,道:“怎么了?”

“没……没什么。”想了一会,爱樱莎在口袋里摸了摸,最后递给李浩一个粉红色的牌子,上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朵樱花的花纹。

“你去曼城找一个叫古烈斯秋的大魔导师,然后把这个给他看,他就会教你法术了。”

“这个,他很厉害吗?”

爱樱莎的脸上莫名的升起一阵得意,淡道:“找到他了你自然就明白了,我只需要告诉你,一旦成为了他的徒弟你就便是很出色的法师了。”

李浩点了点头,顿时感觉脸上有些微痒,大概是经过了战斗脸上满是灰尘。左右望去,急忙扑向那清澈的小溪,爽快的洗着脸。

溪水中,渐渐的印出李浩的脸庞。

李浩看着水中的自己,看着那怪异的图腾,心里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看着看着,李浩便愣住了,更加仔细的向溪中的自己看去,脑海里顿时闪现出一个问题,这六芒星阵中的红点,是不是长大了一些?

和爱樱莎接触长了,李浩深深的发现,她并不是那种如初次见面时狂妄野蛮的女孩。相反,她很温柔,还很热心。李浩不明白的,她会立马为他解答,俩人在林间走动的时候,她会不间断的问李浩的身上还疼不疼,受伤的地方有没有什么反应。

爱樱莎说自己和家人在森林走散了,又不认识路所以才会到处乱转。作为一名自认为有风度的男士,李浩自然要充当护花使者这个角色,只是他一考虑到自己的实力,就会发现俩人在一起还指不定是谁保护谁呢?

爱樱莎年纪小没经验,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独自行走的危险,尤其又是这荒芜人迹的森林。以自己这种勾引人犯罪的相貌,很难让那些内心龌龊的人不想入非非。可李浩呢又不能把她带到塔巴巴村去,如果那样做,他便是陷全村乃至地精全族的人不义了。

多番思考之下,李浩还是选择陪在爱樱莎身边,等待着她的家人到来。

虽然陪着爱樱莎在森林里逛游,但李浩却不敢走多远,他现在很清楚自己的实力,别说是开始的那个战士,就是稍微走远了点不小心遇到了三阶的魔兽那也是自己应付不过来的。于是他便记着路程以塔巴巴村为中心在附近来回转,俩人走到树林的一角一悬崖边时,天色已逐渐黑了下来。李浩没有想到,森林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地形,向下望去,是一层层浓浓的迷雾,而天空中,是一望无垠的纯色。呆在村里太久,每次抬头望天都会有树叶遮挡住视线,像这样痛快彻底的仰视,李浩都觉得是一种享受。

夜里,李浩摘了些果子当作零食与晚餐,俩人说了很多话,李浩也因此了解到了关于这个世界的很多东西,相比从地精们嘴里知道的要开阔清晰的多。而且与爱樱莎之间,也建立了一份真挚的友谊。这种感觉很奇怪,有的人在一起长时间呆着,也未必会有什么感觉。可有的人初次见面就像仿佛是认识了很久一般,总有股相见恨晚的感觉。

现在,李浩和爱樱莎虽然只是友谊刚刚形成,但互相却都很信任。

李浩相信爱樱莎,她是个非常热心纯真的女孩;

爱樱莎相信李浩,他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哥哥。

夜空好美,就像是一块黑布,而在上面,布满了一双双若隐若现,闪闪发亮的小眼睛,一眨一眨,在和你欢笑,在和你调皮。

俩人并排坐在地上,仰着头看着天上的星星,仿佛融入在黑夜之中,感受静静的幸福。

树叶哗哗一阵拂动,迎面袭来一阵阵阴阴的冷风,吹打在俩人的身上,李浩却没有任何的感觉,体内的温度还是非常的高。

爱樱莎大概是受不了这种清凉,竟主动的凑进李浩,将头靠在他的腿上。

李浩一愣,急忙道:“爱樱……”

呵呵!嘻嘻……

爱樱莎一阵嬉笑,打断了李浩的话,道:“好了,什么都别说了,你身上好暖和,就让我这样睡着吧!”

李浩缓缓的回过神,向怀里的爱樱莎望去,圆匀的小脸微微的舒展,双眼闭上只剩下细长的睫毛向上整齐的翘着,像是一排守护眼睛的卫士。小嘴努了努,贪睡的样子让人心醉。

这是怎样的信任啊!

第一天认识就如此的相信自己,李浩的心里一股前所未有的男子汉气概涌上心头。脱掉长袖外衣,为爱樱莎轻轻盖上,朝天空中的星星笑了笑,然后向后倒下,也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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