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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苦命的娃儿(1 / 2)

刘盛慌乱之下,赶紧翻了几遍,书案上的一些写满密密麻麻蝇头小楷的纸张,神色焦躁地对着春梅,急切地问道:“我前几天写的那份花魁大赛的草案,明明放在了书案上的,怎么现在找不着了呢?”

昨个儿,刘盛提出的那个附加要求就是,每天等到自己写好的一个思想的片段,派人送到秦素素那里,让她整理和润色,以及添加和补充一些内容,将方案更加的完整和饱满,免得刘盛这个没有丝毫组织大赛经验的人,摸着石头过河,万一一不留神,出了闪失,那就变成了泥菩萨不过江,那就是自身难保了。

真要是到了这种地步的话,刘盛不但要把已经揣进腰包的一万两银票,怎么放进去,怎么吐出来,还要搭上如天文数字一般的二十万两银子,最不济刘妈妈手中握着的伊春院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必定唾手相让于赵妈妈。

秦素素就是打破脑袋也没有想到,刘盛竟然如此信任于她,把如此重要的工作交付于她处理,她当然感觉像是接住了一个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一样,自然是求之不得,不仅一口应允,还暗自心花怒放。

前些天,刘盛都是背负上手,踱着脚步,在书案前走过来又走过去的,把心中所想说于挥毫泼墨的春梅。待一吐为快,形成了一个思路后,就让春梅念给他,待他觉得有不妥之处,再让春梅进行修改。如此循环往复,争分夺秒,才在七天时间里,把花魁大赛方案初稿勉勉强强地成型。

不过,待春梅回去后,刘盛就抓起春梅写就的纸张,连猜带蒙再加上有些字从清代到现代一直通用,就这么磕磕绊绊地通读了一遍,看完之后,就潇洒地往书案上一丢,也就算是完事了。

每次都是等到春梅来了之后,把书案上一片狼藉的稿纸,分门别类的在整理好,收拾的整整齐齐,有章有序。

当刘盛发现了他想要看的稿子,在书案上翻了几遍,还是徒劳无功地没有找到后,自然就想到了春梅。这些稿子都是经由她手眷写的,又是经过她手整理收拾的,不找到她恐怕就没第二个人知晓了。

吃了刘盛火急火燎地一问,春梅挺着酥胸,微微地昂起下巴,有点儿凶巴巴道:“你不会是喝酒烧坏了脑子吧。前几天,你不是把整理的十几页草稿交付于赵妈妈了么,我还是跟你一起去的呢。这还是前几天的事情呢,不会这么快,你就忘记的一干二净了吧。”

听完春梅理直气壮的回答后,刘盛刚才有些嚣张的气焰不知道消减了多少,颓然躺倒在椅背上,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不,不过。”看到刘盛可怜巴巴的模样儿,春梅心心也不再铁板一块了,渐渐低松软了下来,如有所思道。

还未等到春梅把话说完,刘盛如同即将要泯灭的烛火,突然一下子旺盛了一起来,心中顿感惊喜万分,打断了春梅的话,说道:“不,不过怎么样啊?我的好妹妹,你倒是快告诉哥哥我呀。”

刘盛惊喜之下,“好妹妹”这个称呼脱口而出,当然是想跟春梅套近乎,以此表达他的亲切之情。不过,在春梅听来,对于“好妹妹”这个称呼,怎么感觉,怎么都觉得有点儿甜腻腻的味道,旋即羞怯地垂下了头,羞得满脸通红。

昨日下午,刘盛离开雅安阁之前,向秦素素提出这个附加要求的时候,心中一感到自己可以省却了不少心力而暗喜不已,忘形之下,就忘记了他早已在几天前,把写就好了的草案交付给了赵妈妈。

这下,被春梅提醒完后,刘盛心中叫苦不迭,他答应了秦素素要在今日太阳落山之前,把草案送递到秦素素手中的。如果,他拿不出来的话,不就让秦素素认为他只是个耍耍嘴皮的主儿,那还有颜面再合作下去。

再加上,大赛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要开始了,一旦确定下了大赛的方案,各项准备工作就要紧锣密鼓的展开了,。到那个时候,如果方案还是没有细则的话,赵妈妈这一关就过不去,后续的工作也无法开展。

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想一想都是个很可怕的事情,刘盛不急才怪呢。可是他急也没有的,没有了草案,就等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总不能再厚着脸皮跑到赵妈妈那里,把草案再拿回来吧。如果昨个儿,他没有去雅安阁与秦素素会面,出于优化方案的目的,赵妈妈十有八九会把草案还给他的。

可问题恰恰就在于,刘盛已经跟秦素素私底下展开了合作,刘妈妈一旦问询起来,还不太会喜怒不形于色的刘盛,万一露出了破绽,无异于是自投罗网。后果,不但是花魁大赛的主事人的位置不保,二十万的违约金,刘盛是肯定要赔偿了。、

从春梅拿捏不定的话语里,刘盛听到了有了回旋的余地,听出了还有一线希望,他当然是要迫切想要抓住这根救命稻草的。

“你以前让写的一些散乱的稿子,我整理好了十几页纸张,放在书案下的抽屉里,不知道还能不能派的上用场。”春梅被刘盛目不转睛地没完没了的盯着,感觉沪深不自在,轻微得摇晃着娇躯,扭捏道。

虽然,只是保留下来了一些关于草案的“残肢断腿”,刘盛依然为此而感到惊喜万分,恨不得拍案而起,手舞足蹈一番,口中再念念有词着“哦耶”。当这股压抑不住的热流即将喷薄而出时,理智还是战胜了冲动。刘盛心中不自觉得就想到了,他现在所处的时代是清朝的康熙初年,不是现代社会,还是拼尽全力,使用意念镇压下去了一波接着一波的热流,直至冷却了下来。

强压住心中的兴奋劲儿,刘盛的手还是有些颤抖得拉动了书案下的抽屉,打开一看,里面果然如春梅所说,里面整整齐齐得摆放着一小沓纸张,轻轻得拿出来,像是得到了一个极其珍贵的宝贝似的,呵护备至,捧在手心里,喜不自禁。

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刘盛如获至宝,刚开始还是感到很高兴的,可是,从上往下翻阅,看到纸张上涂抹的痕迹越来越多,字迹也是越来越凌乱。字体虽然写得不至于东倒西歪,行列却有些东倒西歪的模样儿来。像是街道两旁的树木,倜然遭到了台风的袭击,被强劲的风力连根拔起,没有规则得散落在各处。

相信,提笔写过字的朋友,一定有过类似的经验,当你写到十几页纸,甚至几十页纸的时候,笔力会有所下降,手腕握笔也会越来越感到使不上力气,字体自然与前几页纸相比,潦草了许多。更何况是一个柔弱的女子,手握毛笔,伏在书案上,一写就是两三个时辰,只是要一个人坐这么长时间就会浑身乏力的。

再加上,还是边听边写,说话人前一句把话说出口还没几秒钟,就又在前一句话上进行删减词语,也就难免会要在刚写好的一行字里涂涂抹抹了。时间短些还能说得过去,可时间一长,再沉得住气的人,也会出现急躁情绪的。在以上众多的不利因素之下,能够眷写二十几页的纸张就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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