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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1 / 2)

李元婴出了个主意就跑,也不管李二陛下答没答应,会到国子监后他又恢复了一贯的好学,天天带着小伙伴们堵夫子。不过最近他多干了一件事,那就是规划吐蕃出游路线,给每一个地点琢磨一个说法,串联成一个完整又激励人心的故事,好吸引众人前往吐蕃观光旅游。

编故事李元婴是最擅长的,但要编得真实,便要立足于现实。李元婴接下来边搜集资料边整理故事线,偶尔还写信去询问江夏王他们这些送亲使具体细节。

一个多月下来,李元婴把“文成和亲”的故事编了出来,先用汉代公主和亲的种种遭遇作为对比,衬托出和亲的不易,接着便是着重描绘文成的聪慧、大唐的慷慨。

这一段立足于商队带回来的吐蕃风土人情,图文并茂、十分真实:吐蕃的人衣物简陋,大多是皮毛经简单缝制做成,只有实用性,缺乏观赏性,大唐的衣饰华美精致;吐蕃没有精烹细炙的习惯,大多粗吃粗饮,不会烧制精美的餐具;这些还是其次,重要的是吐蕃无人学医,大多信虚无缥缈的巫术,有伤病要么努力熬过去,要么去求助部族里的巫师。

文成带去的工匠、医者、绣娘正在改变着这一切。

吐蕃也有许多值得一玩的东西,凶猛的牦牛,成片的羊马,无边无际的草原,经年不化的雪山。提到玩李元婴可是专业的,他逮着自己想玩的东西吹了一通,最后表示不走一次吐蕃算不得大唐人,不骑一骑吐蕃的马不是好男儿!

李元婴写写画画到六月初,终于把《文成和亲》弄出来了,托人把稿子带去给李淳风,让李淳风帮忙尽快印出来,先分给宗室子弟,然后对外也卖一些,给日后的出游做铺垫。

忙活完自己心心念念的事,李元婴还没来得及快活玩耍,又从媚娘那里看到篇特殊的文章。

这文章的作者是个外地来的读书人,叫张柬之,是襄州人士,今年年方十七。张柬之到长安后一下子被图书馆迷住了,每天几乎都早早在图书馆外排队,馆报更是一期不落地读完了。

后来光是读不够过瘾,张柬之决定自己动手写,内容他早在打腹稿了,下趣÷阁洋洋洒洒就是一篇完整的文章。张柬之写完,自己检查一遍,觉得没什么大问题,就把文章投到了馆报上。

虽然武媚也进了国子监,但还是会定时收取馆报那边的文章细读,看到张柬之的文章后大受震动,很快把他交到李元婴手里。

这篇文章写的是关于“福手”“福足”的事。

隋朝末年,隋炀帝屡征高丽,又搞了许多劳民伤财的大工程,直接导致百姓赋税繁重,日子越发艰难。为了逃避赋税,许多百姓自残手足,以残缺之身示人,表示自己不符合征集条件!

这种事情李元婴以前没听说过。因为不堪赋税之重,百姓宁愿弄残自己的手或者脚,还称它们为“福手”“福足”,这朝廷的赋税得是多可怕啊?

更可怕的是,这隋末兴起的风气,到大唐立国之后仍未根除,比如张柬之家乡就还有人这么做。

张柬之出身寒门,家中累世都没出过官宦人士,独他一人聪明机敏、得了重重举荐,这才有机会到来长安求学。

少年离家,他自是想要闯出一番名堂来的,这文章就是他投出去试探的小石子。

现在看来,这颗小石子扔得很准,至少李元婴读了就觉得张柬之文章写得好,有条有理又发人深省。李元婴道:“没想到世上还有这样的事。”他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和魏姝她们感叹,“我手上哪怕破了个小口,都觉得疼得受不了,他们怎么下得了手?”

魏姝道:“不到迫不得已,谁会想伤自己的手脚?这约莫就是苛政猛于虎。”

李元婴也是读过礼记的,自然知道苛政猛于虎的故事。

那讲的是孔子带着弟子路过泰山,遇到个居住在猛虎出没之地的妇人,一问,才知道妇人一家三代男丁都是被老虎咬死的。孔子问妇人为什么不搬离这个地方,妇人说他们更害怕苛刻的暴政。

于是孔子便感慨“苛政猛于虎”。

武媚另有一番见解:“比起隋末,大唐的赋税已经轻了许多,不至于如此。这里头应该有一些人单纯是为了逃避苦差事,宁愿废了自己一只手或者一只脚当个别人眼里的‘废物’,长此以往,投机取巧、好逸恶劳的人可能会越来越多,应该下令禁止这些做法。”

狄仁杰也读完了张柬之的文章,他也赞同武媚的看法。赋税重的时候这么做可以理解,而且很让人同情;赋税轻的时候还这么干,那就太不应该了,不管对朝廷还是对自己都是不好,应该尽量禁绝这种做法。

唐璿道:“圣人应该会有决断。”

李元婴点头。馆报虽然不是什么正经刊物,但是百官之中爱读馆报的人还是有的,肯定会有人把这篇文章呈到李二陛下面前。

当然,坐着等人办事不是李元婴的习惯,他说道:“这张柬之文章写得真好,想法也很好,我要去和老孔说一声,赶紧把人招进国子监来,别摆架子白白将人送到其他地方去了!”

李元婴说干就干,当即带着文章去寻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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