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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挖我土豆(2 / 2)

金泰熙很惊讶,梁葆光是哈佛大学的学生,也经常去宾夕法尼亚大学参加一些稀奇古怪的活动以体验“希腊式古典主义兄弟之爱”,可麦克·曼奇尼是伯克利音乐学院的老师,两人之间应该很难有交集才对,更别说她深知梁葆光是个摇滚发烧友,而眼前这位却是个爵士鼓手。

“我跟Mike是在一场演唱会后认识的。”似乎是看出了金泰熙的疑惑,梁葆光解释道。

“没错,那时候我还在TribeofJudah做鼓手。”犹大一伙(犹大支派)是爵士圈子里颇具名气的一支乐队,不过圈外的人就很少有会感兴趣的,“Paul在结束之后来后台玩,我们聊了一会儿,他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爵士乐手。”

金泰熙把眼睛瞪得老大,这么多年来她只见过梁葆光抱着吉他、小号、小提琴玩小清新的那套骗女孩子,却从没见梁葆光玩过爵士乐,就连他自己大爱的摇滚都很少玩,“就他,还爵士乐手?”

麦克·曼奇尼能跟小他二十岁的梁葆光聊到一起去,当然不可能是因为其他方面的特殊心得,就是因为爵士乐,“爵士乐这东西真的讲天赋,能同时把小号和口琴玩得那么有感觉的,我只见过Paul一个人,可惜听说他最近去做了电影导演。”

“来玩玩吧,我好久没在别人面前吹过口琴了。”见面的地方是伯克利音乐学院的大教室,台子上就摆着麦克·曼奇尼的架子鼓,而梁葆光显然也是有备而来,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紫色天鹅绒面的精致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支小巧的银色口琴。

这是一支12孔的Silvercertoonica口琴,Hohner原厂版的因为机械加工问题其实是有瑕疵的,不过梁葆光的这支经过魔改,不但琴格重新做了镂空处理,吹嘴部分也用了钛合金镀金的设计,而按键系统进行了降噪,使得吹奏时的表现几乎完美。最为风骚的是梁葆光自己亲自做的盖板,纯金雕花。

菅野洋子大神的《DiggingMyPotato》,当属口琴炫技的不二之选,这曲子应该用十孔布鲁斯琴来吹的,123孔吹气吸气的三和弦说得玄乎一点“很有爵士的感觉”,原曲的吹奏者RyuichiroSanoo(佐野龙一郎)压音很准并且疯狂炫技,许许多多的口琴玩家都是因为他的表演而入坑的。12孔的低音不需要使用压音技巧就可以准确表现,但第二把位也就是G调的时候习气和弦里少了低音5多出低音6,与十孔布鲁斯口琴的感觉差异相当大,但梁葆光的路子比较野,根本就不用第二把位而是用C调吹奏。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君子不器。要是被一把琴限制住了自己,这音乐大可不必再玩了。

金泰熙是不懂音乐更不懂口琴的,什么Tongueblog,什么Wahwah效果,什么高速压音她一概不知,但音乐的最大魅力大概就是不太懂的人也能感受的出来好不不好,此刻的她就觉得捧着口琴的梁葆光帅到爆炸。

布鲁斯就是炫技,这是外行对它的普遍误解,金泰熙就曾经是个这么想的外行,但麦克·曼奇尼的鼓点恰到好处地插进口琴Solo之后她就知道自己错了,错得离谱,只是淡淡的一首爵士乐就将她的时空线完全搅乱。

首尔八月份的尾巴,一个略显炎热的下午,泊油路被毒辣的太阳炙烤着让人视线模糊,连路上的车子都比平时少一些。路边就是个简易小摊,贩卖着已经不怎么凉的廉价可乐,喉结上下移动了两下,咕噜咕噜声后背包客手里的那个瓶子已经空了一半。旁边传来店主的叹息声:“首尔呀首尔,还不如回老家种个土豆呢……”背包客一言不发,被勾起来的思乡刚好够满玻璃瓶那剩下的一半。

“Mike你看到了,这次不是要你来帮我也不是我要来帮你。”梁葆光跟麦克·曼奇尼在电话里已经聊过让他在《爆裂鼓手》里给弗莱迪·海默代打的事情,不过让一个伯克利的教授、爵士乐界的大拿去给一个小小的童星演员代打,对方怎么都是不情愿的,出于无奈他才不得不亲自来波士顿一趟,“我们明白爵士乐的魅力,但还有太多的人不了解,既然你自称为爵士鼓手,就有义务为它做点什么。”

“你是个厉害的说客,我承认被你说动了,不过电影的志愿表里不能出现我的名字,我也不希望你向外界透露我的信息。”麦克·曼奇尼一开始是拒绝的,哪怕梁葆光要给他加特技,Duang的一下把他的表演嫁接到弗莱迪·海默身上去,但他也不喜欢别人用欣赏音乐之外的方式去看他的表演。梁葆光的说辞很有说服力,如果换一个技术、境界不成熟的鼓手在电影里表演,很容易给观众造成一种“爵士乐不过尔尔”的错觉,他确实有义务拿出实力来给爵士乐圈一波新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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