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趣(1 / 1)

自搬家以来,我再也没有回过豫旺的家,但我却总是会想起故乡的一些事物,妈妈偶尔也会讲述有关故乡的回忆。

有时我看到街上的流浪狗,会突然想起我的大黄,我想起在割麦子的季节里,爸爸妈妈顶着炎热的日光用镰刀收割麦子,保丫在麦场上跳皮筋,唱着《北京的金山上》,我和大黄在麦田里四处翻滚着,嬉笑着。

有时我看到刘小强他们爬树摘榆钱,我便想起故乡的那棵很大很高的榆钱树,奶奶总会在树下放一只大盆,挑拣干净的榆钱给我和保丫吃。还有羊圈东头的那棵杏树,结的杏子又酸又甜,保丫特别喜欢吃杏核里的杏仁儿,为了给她砸杏核,我的手受过好多次伤。

老家的方言很土,我们刚搬到这个地方时,城里的孩子管我和保丫叫做“山汉”。我在上学后不久便学会了他们的方言,但是要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地道的吴忠城里人,对我来说实在太难。我既无法摆脱对故乡的深切依恋,也无法抛却故乡赠与我的那份羞赧。

这个城市有它繁华靓丽的一面,但却是我无缘得见的,在我们踏入城里的那一刻起,它就为我们做好了规划,那个穷困落魄的院落和老旧的城区便是最好的证明。

那时我们居住的地方,与其说是城市,还不如说是个城乡结合部,在没有居民楼的地方,一小块一小块的玉米地穿插交错,包围着庭院和市区。

我的爸爸妈妈,他们用近四年的光景,不知花费了多少辛勤的汗水,才为自己打拼出一处较之前的小屋稍宽敞一点的住所,又用了两年的时间买下了五亩田地。

在入住新房的那天,保丫特别开心,因为她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不用和爸爸妈妈挤在一起了。

妈妈跟李阿姨说,“保丫今年也11岁了,再和我们睡一起也不方便,现在有了房子,我也不用发愁了。”妈妈说这话时,眼睛红红的,像快哭了一样。

我和保丫都喜欢吃烤玉米棒,以前没有田,我们便偷邻居家的烤着吃,有了田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还是乐意偷邻居家的。

冬水的玉米到了初夏的时节,便结出幼嫩的玉米棒,我们从鸡窝里掏几只鸡蛋,再去田地里掰几根棒子,找一个青草少的地方,就开始着手准备。先用泥土搭建一个筑基,放一堆柴火,点燃火堆之后,我们把鸡蛋用湿泥裹起来扔进火堆,玉米棒用细枝从中间穿过去,放在火苗上方来回翻转着烤。

这些方法还是李婆子的女儿李小小告诉我们的,我们偷李婆子家玉米时,小小还会替我们打掩护。隔壁庄子的李芳偶尔也会过来,李芳家里是开书店的,每次她过来找我们,会带来几本《故事会》,我们就围在火堆跟前,一起听《故事会》里的鬼故事,刘小强胆子最小,但又特别爱听鬼故事,每次天黑的时候,他站在自家院墙上要是瞅见了火光,一定会立马跑到田埂上来。

李芳说我的声音好听,所以便由我来负责读故事,其他人一边听我讲故事,一边啃着焦糊的玉米。

一本《故事会》体积非常之小,大概只比那种圆柱形的牙签盒稍宽一点儿,在书店里一毛钱就能买到,可是除了李芳和小小之外,我们谁也买不起,所以我特别珍惜这种机会,在讲书生和白狐,吸血的老妖婆,以及毛眼人的故事时,我总是特别用心地把它们讲得绘声绘色。这阵儿要是吹一点阴风,刘小强立马就吓得魂飞魄散,逃命似的一边哭叫一边往家里奔。

对我来说,这是很难得的可以展现我男子气概的一次机会,我先收拾掉垃圾和灰烬,把担惊受怕的女孩儿们牵回院子,再把李芳送回隔壁庄子去,回到家里之后,想着自己既读到了有趣的故事,又成功表现了我的勇敢和坚强,我的心里便美滋滋的,好不得意。

最新小说: 全民转职:驭龙师的我可以斩神! 重生:好女孩别辜负,坏女孩别浪费 方辰苏婉儿 绝世狂龙 缘来我曾爱过你 [综武侠]目标:富甲天下! 不装了,我摊牌了,我是满级大佬 重生七零甜如蜜 我家影后超甜的 灵界此间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