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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犯我利益者死(2 / 2)

三艘战船在河面上已经停摆了,它们被河水推动着,乱撞在一起,正在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

后面跟着的两条小渔船害怕了,他们赶紧冲岸了,一船的人正在那里不知道是上岸好,还是留在原地好。

这时,河对岸那面有人高喊了起来。

原来是一开始就被吴大鹏雇佣的渔民,因为工期很紧张,他们也去帮忙建盐场了。

现在他们也赶来了,想必是远远地认出来这些人了。

那两条小渔船上的人安静了下来。

吴大鹏命令黄祖厢首把那些跪地投降的都绑了起来,然后又让人去河里把海船都停好,搜一搜隐藏的人,反抗就打死!

最后一查人数,打死了不过几十人,淹死的都有十个了!

左岸上现在跪倒了一片的鞑靼大兵,一个个都被绑得结实,个个都是湿漉漉的。

吴大鹏右手举着微冲,扛在了右肩上。

他走到哪里,哪里的鞑靼大兵就害怕地低下了头,浑身发抖……不是害怕他身材高大,而是怕他手中的武器凶猛!

强盗从来都是绝对尊重武器的!

他们终于用鲜血明白了,那物件有多么厉害……

吴大鹏接到了报告后,马上带着所有的人马跑来了,还好吧,正好也赶上了关键时候,一个也没有让鞑靼兵跑掉!

他看着跪下地上,形形色色的人,真有意思,还真抓到了几十个白种人……他们没有穿兵服,是水手,但也是同案犯!

吴大鹏挥挥手,对围观的杂役厢兵们说:“黄祖厢首,你快领着大家回去继续干活,这里交给我们了……”

黄祖厢首跟着跑来时,刚刚看到了一个尾……右岸的人看见他们一大帮子出现了,就停止了动作。

但是,他也看到了一次火绳枪齐射……太出乎他的意料了,竟然能如此厉害!

更可怕的是吴大鹏市舶手里的物件……这恐怕是神器了吧!!

吴大鹏看见他充满了疑问的眼神,说:“还是那句老话,建好了盐场才能让你真正见识一下!”

甚好!

黄祖厢首兴奋地带着众人又回去搞盐田建设了。

吴大鹏早就把建设盐场的指挥权交给他了,他则观察他的指挥过程。

还行吧,黄祖厢首明白了吴大鹏的要求后,也是能把工地组织得有条不紊。

原来,别看人家小,也是当官的出身呢。

宋子强等人坐着小船过来了。

大家谈论着对这些人的处置……安静坚决不同意全杀了来立威的建议。

吴大鹏说:“那么我们也不能总看管他们吧……”

王德发说:“这样安排,让他们去小流求岛屿挖鸟粪石和烧石灰吧……看看能不能去掉身上的匪性。”

宋子强说:“劳动能改造人?我认为不能,还是大鸟的建议好,全杀了,让大家看看我们的能力……”

张国安说:“不好,我们现在正缺劳动力……”

吴大鹏想了想说:“先关起来,我们先审问一下……”

大家陆续把这帮子强盗押过到右岸,但是现在来不及建监狱,这一夜就全绑着,差几个人看守了。

他们这次的收获不小。

那三条船撞坏了一些,可以修补一下照常用。

他们还带着一些物资,也能用上。

平湖本岛已经被他们毁了,但是他们没有杀人,可以算是也增加了劳动力。

也许就是他们没有乱杀人,这在张国安两口子心里加分了吧?

通过审问那个当头的姚麦,大家有了一个办法。

鞑靼强盗集团存在等级歧视制度。

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将臣民分为四等,即鞑靼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但是实际在他们的法令文书中,并没有明确划分为这四等的专门法令。

可是,这种划分却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中。

比如曾规定汉人不许结社、集会、集体拜神,禁止汉人私藏兵器,鞑靼人被汉人打死需要偿命,而鞑靼人因争或乘醉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

汉人如当兵则不许充宿卫,如当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贰。

当然实际上还存在很多例外情况,比如姚麦就是这次行动的大头目,而一个鞑靼军官则做了他的副手。

这是因为姚麦和鞑靼在黄岛水军营的大头目关系好的原因。

鞑靼人一般不会遵守自己制订的法律,这个要看情况再说的,也要看身份高低的。

吴大鹏有了办法,说:“这样吧,让他们亲手杀了这里面的鞑靼人吧。一个不杀,太圣母了,没有杀气不行的。”

这是好办法,他们自己杀了队中的鞑靼队友,他们还怎么想着逃回去?

因为杀了鞑靼人,在法律上是铁定要死刑的!

第二天,吴大鹏让他们自己指认出鞑靼人,其实从面相上也能看出来。

现在,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完成民族大融合。

让他们自己指认,当然会罪加一等了。

那个姚麦很配合,当时就指认出七八个人来。

原本还有更多,但是由于大多是操纵床弩和充当弓箭手,所以,伤亡更大一些了。

剩下的人,让他们动手制作绞刑架子。

没有砍头,是因为想让他们的尸体在八道河口地区挂久一些。

犯我利益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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