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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上京城空(2 / 2)

商队们则是紧紧地跟在大军的身后十里开外,大军行进过的道路还是比较安全的。而且这一路上他们用真金白银换取了大量的牛羊皮、蹄子、牛羊角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同时也为大军源源不断地运送来了粮食、衣物等东西。这些东西源源不断地往来运送着,商人们运回去的东西都可以交给王国,换取功勋。

所以这一次,这些商人损失的是一些金银,可是获得了在荒王国比金银更加值钱的功勋,亏了还是赚了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其实无论是马克西姆大公国还是金国距离上京城并不算远,他们自辽王国自立之后,便疯狂地吞噬着辽王国的地盘,而且还在疯狂地扩军备战。但是无论怎样,他们手头上一无坚城,二无足够的物力支撑,最终发展出来的军队也就二三十万而已。

高长恭这一路加上吕布的十万大军,一共有六十万大军进攻马克西姆大公国。到了这里之后,无论是高长恭还是吕布等人,都大开眼界。这是一个权力分散的新兴国家,马克西姆大公是这个国家里最有权力的人,而他底下还有几个伯爵也掌握着不少的实权,甚至还有自己的军队,非常的类似于辽王国的统治架构。

可是,在这里他们看到了另一种肤色的人。这些自称罗莎人的家伙,有着一米八以上的健硕身材,身上体毛很多,肤色发白,头发颜色有栗色、黑色或者是金黄色的,眼睛或绿或黄,他们拥有很大的鼻子,挂在脸上很不协调。这些罗莎人的住房很是粗犷,大多是一根根实木堆砌在一起打造的。

而罗莎人的饮食也很是简单,大量的肉类是他们的主食,可能之前在辽王国呆的久了一些,一部分蔬菜他们也会种植和烹饪。而且这些罗莎人还非常喜好喝酒,越是浓烈的酒他们越喜欢。他们的衣服也大多是皮衣,那些没有去毛的皮衣是他们身上常见的衣服,腥臭难当。

高长恭无语地看着自己的缴获,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除了肉就是酒,至于其他的,更多的便是一根根实木加上铁钉制作的钉棒了。当然,在不远处还有一些皮草,只是太过于腥臭了,所以就放到另一边去了。

“我们还是迅速打下这个地方吧,然后南下与李靖会和。”高长恭说道,吕布等诸将闻言也点点头。这里又冷缴获也少,确实没有必要多呆。随后,高长恭所率领的六十万大军便兵分六路,将马克西姆大公国里的各个领主逐个击破。

马克西姆大公听闻荒王国入侵,便率领着十万罗莎人与吕布大战,结果让吕布一方天画戟削掉了一条胳膊。吓得他带着一堆残兵败将疯狂逃回了自己的老巢——维拉城堡。没到三天的时间,马克西姆大公国宣告投降,马克西姆大公也被押送回荒王国。高长恭六十万大军立即挥师南下,前去与李靖会和。

而李牧这一边倒是遇上了硬骨头,不太容易打。金兀术是原辽王国女真部的智囊型的人物,完颜阿骨打非常的信任他,而金兀术也没有辜负完颜阿骨打的信任。他大力练兵,同时在被征服地区大量的吸纳契丹人、奚人、靺鞨人等各个部族的精锐,组成了一支二十万人的大军,同时他也极具战略眼光,在荒王国进攻的路线上沿途层层设堡。

这些地堡给荒王国造成了不小的损失,金兀术利用自己对地形熟悉的优势,一直在和荒王国的大军捉迷藏。一旦荒王国的大军分兵过多,他就跳出来吃掉那一支大军,而荒王国的大军不分散的话,他就吊在后面,时不时的骚扰一下。这种打法,让李牧头痛不已。而荒王国李牧的这一支大军,已经损失了接近十万人了,而金兀术的损失只有五万人。

夜色降临,李牧等人安排士卒在一处山坡的背面扎营。金兀术带着十五万金国士卒正躲在树林里,悄悄地看着这一切。此时的荒王国一方,人心惶惶,因为不知何时敌人会从某个地方窜出来给他们一刀,所以在布置大营的时候显得有些有气无力。金兀术见状笑了:“呵,人多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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