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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这种阵地,(1 / 1)


,康王列传

也只对低阶兵种好用,甚至只对一阶兵种有用,很多种族二阶兵种就是远程部队里,根本不冲锋。

而到了三阶,这些人造的石头滩磊,就难不住他们了,可以轻易的清理出他们想走的路来,只在初期多有牺牲,其实拦不了多长时间了。

还有个隐藏的好处,顾兴言在这些人造滩磊之中设立了一些遥控机枪阵地,也有一部分是地堡,最先开火的肯定是它们。

如此一来,祖宾的选择,就多了一个用独眼巨人摧毁这些自助机枪阵地,而巨人的攻击手段,是用魔力凝聚石块投掷出来,这些石头又会增加滩磊的通过难度。

同时,巨人的魔力也是有限的,他们不能无止尽的凝聚石头,如果能成功诱使巨人们对着滩磊攻击,这些遥控机枪不但完成任务,还立了大功。

只不过,要想耗光独眼巨人的魔力,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轮换这种简单的技巧,想必祖宾也不是不会。

而且祖宾是战斗法师,全程都要提防他的魔法,这也很有压力。

好消息是,祖宾作为老牌英雄,是有一些情报泄露出来的,据说他能给独眼巨人部队释放增益法术,使其投掷石块的距离和精准度大大增加。

同时能给所有部队增加一阶士兵等级的防御力,可以抵消敌人的物理攻击:也就是说,以20口径的重机枪算,祖宾麾下的所有士兵被他施加这个增益之后,都能多挨一发子弹。

这不是多打枪的问题,而是有了这个,祖宾的士兵对地雷和炮弹破片的防御力,就完全能够抵消一次伤害,这对战局的影响就大了。

古典战争和很多人想象的都不太一样,万人以下,基本都是斗殴,开始和结束都很快,战斗方式就也会很随意。

万人以上的,列阵的时间都不会太短了,如果一万人在行进中被几百近千人突袭,只要袭击者够英勇,其实是完全能将其击散的

——但是击散不等于击败,击败也不等于击溃,如果执行计划的人不能做到见好就收,那最好还是多带点儿人。

伏击这种近十万人的大队伍,其实就很难有伏击这一说法了,毕竟这种大军遇山开路遇水叠桥,如非必要,走那种一夫当关的险峻之地可能性不大。

可如果是必须要走,那简直一定会预测到袭击,所以十万大军以上就几乎没有被埋伏这一说,都是被阻击了——所谓十面埋伏其实是由多次战斗和长时间战斗组成的战役,而不是个战术。

通常的做法,就像顾兴言做的一样,找一个大军行进方向上的侧翼,在一个合适的距离和位置,构筑阵地,也即是所谓列阵。

不能太远,太远祖宾感受不到威胁;也不能太近,太近了祖宾的大军须臾即至,阵地还没准备好,伤亡必重,会影响到接下来战斗部署。

此乃三十六计之打草惊蛇。

祖宾不会绕过他,因为大军转向调度不易是一方面,总不可能任由敌人在侧虎视眈眈,能随意出击威胁到大军的侧肋。

无论多少,他都要派人来处理这个阵地。

对于祖宾来说,他见过地球人的阵地战对于低阶兵种有着怎样的杀伤效率,所以,此刻就在身边的步军并不是很好的选择,要留着攻城。

而且格洛希尔的狼骑,本来就是拱卫大军侧翼的,那人造滩磊的怪石,也没有狼骑高,冲过去回比哥布林容易得多。

中计矣,三十六计之抛砖引玉。

只不过现在有点问题,就是因为行军速度的问题,狼骑被祖宾甩到后面去了,虽然不远,但仍需要等一等,正好给了顾兴言休整时间,还能多等一会炮团。

二炮营因为早早的就从康王那边转场,三个多小时的急行军,堪堪在开战前抵达战术位置。

炮团就不行了,他们即使急行军,也只能赶上后半场,还很容易被溃军冲击——就是这么自信,输的肯定是祖宾。

格洛希尔到场之后,略作整军,就开始准备进攻顾兴言的人造滩磊,这个选择把顾兴言给乐坏了:这就是顾兴言的计算之内能拿到的最好形势,对我军极为有利。

祖宾又中计了:三十六计之以逸待劳。

狼骑兵进攻只有哥布林胸高的滩磊确实有优势,他们的行进速度很快,可顾兴言直接拿出了三十架直升机,一轮火箭弹倾巢齐射,就把狼骑兵的气势打得粉碎。

而且他也没让祖宾闲着,已经做好休整的二炮营,开始对着祖宾刚刚扎下的营寨就来了一轮洗地——这个时候祖宾还没有施放法术呢。

提前赶来的康王,座下骨马蹄踩灰雾,在格洛希尔深厚的高空处提着大戟静静的看着,把空军交给后军,这绝对是祖宾犯下的最大错误。

在他身后,张维古、刘德胜、尹良工并肩踩在灰雾上,半身都被灰雾遮着,即兴奋又紧张。

尤其是尹良工,他提着双锤,整个人都快埋到灰雾里了,嘴里还都都囔囔念念有词,就是谁也听不懂他说的啥,什么大几小几,什么艾弗等于一塔剃还差个庙啥的。

当然,很快他就得出了结论:他们能飞这不科学。

他们伪装成一朵脾气不大好的云彩,在狼骑军背后和独眼巨人侧翼来回晃,高度不算高,因为现在也飘不多高,驾云这种技能骨马其实不会,全是康王通过摆布煞气带着它,用它打掩护,这会儿骨马还蒙着呢。

来回晃的目的,是为了躲避独眼巨人的视线。

这些大个子身高普遍在二十米以上,最壮的那个,高达三十五米,和体型相比显得小巧的秃头,也都有中巴车大小

——从地上仰头看,根本看不见独眼巨人有脑袋,十层楼上竖个金杯,在地下只能看见个寂寞。

但是这东西长得违背常理,半张脸都是眼睛,而且独眼嘛,就一个眼睛,横着长在个剥了壳的鸡蛋也似的脑袋上,占据了整个上半截。

大眼珠子里童孔比油桶都粗,没鼻子,血盘大口比眼睛不小,满个鸡蛋就这俩器官,连耳朵都没有耳廓,只有俩能塞进去人的窟窿眼儿,里面长满了蒿子秆儿似的茸毛。

对巨人来说,这还真就是绒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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