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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黑榜绝剑(2 / 2)

天下武林、江湖,剑道修为第一高手,公认者为剑后君念雪。君念雪被誉为千年来剑道天份最高的剑客,是指其剑道修为第一,并不是用剑的强者中,武道修为第一。

在这天底下的剑客中,最有名的那几把剑,除了剑后君念雪的听雨剑外,就是近十年崛起的一剑东来观潮剑,长年不出白沙岛的白剑侠。除此二人外,黑榜绝剑,绝对是让天下武者也会铭记的一把剑。

没有人见过绝望剑客的真面目,江湖中只见死于其剑中的亡者,从没见过出剑之人。

而死于该剑下的人,死后神情各异,有充满了欢乐的,有充满了愤怒的,有充满了悲伤的。

但不管是何种表情,都只是表象,弥漫的剑意都是一种绝望。绝望剑客的由来,此其一。其二,凡是绝望剑客要杀之人,从来都没有幸免过。

而绝望剑客所杀之人,无正邪之分。有大忠之人,也有大恶之人,江湖中人只能推测,不管是什么人,在绝望剑客眼里,都是该死之人。

在黑榜中,首位太师北师落是帝朝的手,人间清醒冷锋然是理想天国副国主,甚至排在末尾的擒龙手邬生也是荆镇风族的守夜人。

黑榜十大,除了绝望剑客外,都不是孤身一人。但就是孤身一人的曹无衣,在江湖中杀孽甚重,却没有人能取了她性命,黑榜排名第三。

“既是问心,我就讲讲我的剑是怎么修来的。”曹无衣的话音仍在每个人耳边响起,并没有打算把自己的修剑之道独与南怀明说,而是要公布于众。

“我原本是帝都一户普通人家的孩子,从小父母双亡,与爷爷相依为命。在帝朝法纪下,对于庶民来说,基本上已没有横死的可能。而我父母则是死于帝朝法纪。”

“和所有庶民一样,我父母在帝都也有一份可做到老死的活,在一个酒庄做事。那一年,酒庄突发大火,不但烧坏了酒庄,还殃及到周边数百户人家被大火烧毁。”

“此次大火,死亡人数上百人。后经廷尉府调查,此火是我父母所放。实情是这场大火,是由一个世家子弟酒醉后所放。帝朝法纪恢恢不漏,但其中却有一条万恶条例,刑不上大夫。”

“于是,我父母成为了替罪羔羊。”

随着曹无衣地讲述,原本嘈杂的人声都安静了下来。对于曹无衣的经历,很多人都感同身受。

入江湖之人,谁不是被逼到绝境后,只能杀人入江湖。而诸多绝境中,又以被法纪冤屈者居多。罪不在法纪不合常情,而是执法之人。

“父母逝世后,在我十岁那年,每家每户需要交纳灵珠。此时,我方十岁,家里只有一个已垂垂老矣的爷爷。我们二人,何来灵珠。”

“无灵珠交纳者,会被廷尉府带走,生死不知,甚而会连累同一区域的街坊邻居。于是,爷爷服下了聚灵散,以自己的生命换取灵珠,交由邻里代为上交,并托负邻人能照料我。”

“而邻人见我只是一个十岁孩童,起了歹念,不但夺取了灵珠,甚而以杀我灭口。”

“在帝朝法纪下,想随意杀一人,是万难之事。于是,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既然是要交纳灵珠,那么服用聚灵散凝珠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我以十岁之龄,服用了五包聚灵散,用生命凝结出了五颗灵珠。”

“经此,我的生命力已到尽头。众所周知,未到成年,不能归元,因身体未成长完成,会因吸收命气,难以容纳而爆体。”

“而当时的我,已到了生命尽头,如要活下去,唯有归元,去搏取那万分无一的可能。”

“也许是因为聚灵散的作用,我的生命潜力已消耗一空,虽未成年,却反而能容纳命气。我杀邻人而归元,以十岁之龄侥幸未死入江湖。”

“虽然我归元成功,但因生命力损耗过大,在武道修为上寸步难行。江湖中人不杀庶民,但江湖不是一个平和安祥的世界,而是一个杀戮世界。我要在江湖中活下来,我必须要有足够强大的武道修为。但我的身体状况又限制了我难以修武成功。”

众人仿佛看到了一个十岁女孩,在这个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江湖中,却找不到自己的容身之处。

“幸而,没有人会觉得一个十岁孩子会是已归元之人。这是我唯一能生存下来的保障。”

“直到我遇到了她。”当说起这个人时,曹无衣眼中突然有了人情味。

那一年,她在江湖中已浪迹了三年,十三岁的她,碰到了首次出世游历世间的她。那时的她,还没有被尊为剑后,还只是一个初出茅庐,南岳止戈剑阁的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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