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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我要当大亨(1 / 1)

年少的时候,程哲也曾经看过古惑仔的电影。对里面的生活也羡慕过。

但等他去了大洋彼岸,在曼哈顿里待上几年以后。

那所谓的龙在江湖、社团大佬什么的,在他眼中就连屁都不如了。

华尔街和美国高华的经历让他明白,除了直接掌握政权外。

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就是最顶级的那些大商人。尤其是顶级的金融家或者实业家们。

这两者一个靠金融大棒,一个靠实业带来的巨大社会影响力,稳稳端坐于绝大部分人类精英的顶端之上。

所以,你很难让一个在华尔街工作超过二十年的家伙,重生到港岛以后继续厮混于草莽之间。

这辈子,他不想再给别人俯低做小,不想再当高级打工仔了。他要当大亨,他要当巨富!

等弄清楚自己的处境后,如何洗白上岸就成了如今程哲一直都在考虑的问题。

昏暗的老式农宅,装了有几个补丁的蚊帐的木制旧床上,想到一件事情,程哲微微用力抓了抓,把阮福珠抓疼弄醒了。

“嗯~”她嘤咛疼叫一声。

这家伙可是一点都不怜香惜玉来着。

她那么累,睡得这么沉都被疼醒了。

“对了。吩咐你的事情,你有没有好好学?”

“啊?有的,是什么事情呢?”

“学习拍照的事情。”

“有,有的。你给我的那台照相机,我已经可以拍的好了。”

“嗯,那没事了。你继续睡吧。”

“嗯。”

随着阮福珠怯怯的应了一声以后,房间里又重归安静。

若此时有外人在的话,会发现刚才两人之间的对话用的都是流利的英语。

所以才会显得这么的流畅。

作为在华尔街厮混了20年,一心想要融入白皮世界的前高华,曾经的程哲努力研习过多门外语。

那几個比较有影响力的白皮国家,他们的语言程哲都会说会写。

英语自然更是不在话下。

阮福珠一个避难的难民,漂洋过海来的安南妹,英语却能说的这么好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但程哲现在不想深究,他现在一心只想洗白上岸。

听阮福珠有按照自己的要求好好练,他精神上松懈了下来。

加上今天忙了一天,刚才又“辛苦”了那么久,这会儿困意上头,很快也睡了过去。

昱日清晨。

当程哲睁眼醒来的时候,身边的安南妹已经不在。

没有房门,隔音非常差的旧宅卧室,能听到外面传来她走动、做事的声音。

程哲发了会儿呆,等他精神焕发走出卧室,就看到大厅的餐桌上,已经摆了几叠菜肴,阮福珠刚好正从旧屋右侧的厨房里,拿着一大一小两碗白粥走出来。

“其来腊,我、我主耗了遭残,是百周……”

一见到程哲,阮福珠下意识的低低头,又用她不大流利错漏百出的中文说起话来。

她只有在需要流利交谈时,才会和程哲说英语。剩下的其他时候,她都在努力学习中文,主要是本地的粤语。

程哲猜测,她这么努力学习中文,估计也有逃离自己的想法。

否则的话,一个不会中文的安南妹,还无依无靠没有身份,在这个时期的港岛,其下场可想而知。

好吧,其实在这个时期的港岛,就算她会中文,但因为无依无靠长得又美,下场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可能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所以原来的程哲吃药过多喷血昏迷时,她才因此没有逃跑吧。

“嗯。”程哲点点头,很大男人的走向用来作为餐桌的老旧八仙桌,也没有帮她拿那两碗热气腾腾冒着烟白粥的意思。

原本刷了红漆现在都褪色了的老旧八仙桌上,已经摆了几叠小菜。有炒菜脯蛋、酸菜、橄榄菜这种程哲这个潮汕出身的人,平时喜欢的配粥小菜。

也有一道富有安南特色的酸笋汤,三菜一汤,虽然简陋但作为早餐也算得上是丰盛了。

不过嘛,他程哲作为和记的“虎仔哲”,也算此时香江社团江湖的一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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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早上吃这种小菜了,就算每天大鱼大肉也吃得起。混社团的人有一日没一日,为的不就是出人头地吃香喝辣吗?

所以这对此时普通港人来说有那么一点丰富的早餐,对他来说属实有点寒酸。

这里毕竟是乡下,阮福珠又没怎么敢外出,能弄出三菜一汤的早餐,她也算能干了。

吃早餐期间,程哲一直在想事情。阮福珠是个闷葫芦性子,也可能是有点怕他,也没怎么开口。

一直到程哲稀里哗啦吃完,中间阮福珠还给他打了两次白粥后。

他才起身对阮福珠道:“继续好好练习拍照,起码不要每次拍都曝光。晚点儿我有用。”

阮福珠怔了怔,随后赶紧点头应是。

程哲这才起身,也不说帮她收拾碗筷什么的,换好衣服后直接就出了门。

阮福珠帮他换好衣服后,甚至还要送他出门,这才把门给牢牢关上。

这一关,估计又要等到他晚上回来时才会重新开启了。

至于她的安全问题或者逃跑问题,程哲丝毫不担心。

再怎么说他也是和记里说的过去的一号人物。

还是本村长大的混世魔王。这村子里,有许多年轻不学好的太妹、太仔简直把他当成心中的绝对偶像。

这些人实在太乐意为他效劳了,所以他每天安排一些人盯着自家老宅或者村子不要太轻松。

出了老宅的门,昨天晚上打伞把他送进来的长毛和阿发两个马仔,俨然已在巷子里等着他。

看到虎仔哲出来,两个流里流气正在抽烟的马仔赶紧把烟掐了,舔着脸迎上来。

昨天下了一整天的雨,昨晚又下了半夜的雨,巷子里还有许多的积水。

程哲避开积水,一边迎向两人,顺手就从阿发手上拿过一大叠厚厚的报纸。

“两个扑街仔,早晨好啊。”按照往日的习惯,程哲和两人打了个招呼,便一边走路,一边看起了手上的报纸。

看到大佬这个动作,虽然已经见了半个多月他这么做。

长毛和阿发还是忍不住互相对视了一眼。

看着阿发因为这半个月一直以来,很早就要起来去帮大佬把今天发行的大报纸全部买回来,导致长期睡眠不足有点严重发黑黑眼圈的阿发,有些幸灾乐祸的同时。

长毛心里也在好奇,大佬这半个月以来究竟是怎么了。

人还是那个人,平时凶还是那么的凶。可是不知为何,变得特别喜欢看报纸和电视新闻起来。

看报纸?同是泰亨村人的长毛,还不了解你程哲书都没读几年吗?

今天才是1971年3月份,新港督麦理浩都还没来上任。在麦理浩总督手上才实现的港岛全民义务教育,这时候都还在纸上呢。

这个时期的港岛,60以上市民还是文盲或者半文盲。把文盲率降低到个位数,那还要到80年代中期去呢。

好吧,就算读过几年书识得字,能看懂中文报纸和中文新闻报道那就算你程哲巴闭了。

可你每天盯着好几份英文日报、杂志,一样看得津津有味是何道理?

更离谱的是,长毛几次还看见大佬收看丽的映声给鬼佬看的英文新闻台,看电视机上的鬼佬、鬼妹主持人说话报新闻也看得出神入迷……

这是何道理?长毛实在是想不通。

想不通归想不通,脑子向来不大灵光的长毛也没发现大佬有其他变化。

半个月以来该凶还是凶,恐吓砍人的时候还是一如既往的暴戾。

他就当成大佬最近在发神经,可能过段时间就好了。

正当长毛仔这样想着的时候,忽然——

“哈!扑死你老阿姆啊,机迈美国鬼终于来了!”

长毛和一脸睡不够的阿发,都被大佬突然一声大叫给吓了一大跳。

只见大佬拿着一份两个半文盲看不懂的英文报纸,脸上神光焕发、神采奕奕的说道。

那副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买马中了百来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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