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韶华

第二百三十四章 收成(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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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的玉米,还有些水分,生嚼在口中有淡淡的甜味。


  崔渡搬了一竹筐玉米去厨房。


  姜韶华有些不舍:“还是都留着做粮种吧!就别尝了!”


  崔渡失笑:“今年田庄种了整整一千亩玉米,收的玉米都拿来做粮种,足够在南阳郡推广。今晚只用一筐玉米而已,不影响大局。郡主可以尝一尝新粮做出来的食物是什么滋味。陈长史冯长史他们都在,也正好都尝尝。”


  姜韶华也笑了:“好吧,大家伙儿都品尝。就这一筐,其余的玉米不能再动了。”


  崔渡爽快地应了。


  等等,郡主怎么也跟着进厨房了?


  “厨房里烟熏火燎的,郡主就别进来了。”崔渡笑道:“白日忙了一天,先去歇着。”


  姜韶华却道:“我想瞧瞧,这玉米到底要怎么做成食物。”


  崔渡再次失笑。


  郡主是天底下最慷慨大方的主公,南阳王府的一众文武属官亲卫丫鬟们都深有体会。他还是第一次见从容不迫的郡主这般紧张在意。


  郡主执意要留在厨房,崔渡索性也不劝了。他叫来几个厨娘,让她们撕开玉米棒子外的皮,将玉米粒剥下。


  厨娘们手脚利索,很快剥出了一大盆玉米粒。


  再看崔渡,动作竟然半点不慢,独自一人剥出了小半盆来。之后,用水淘洗三次,将新鲜的玉米粒洗得干干净净。


  之后,在用石磨将玉米粒磨碎。


  厨房里本来有专门拉石磨的,姜韶华看着热闹有趣,亲自上手推石磨。崔渡一边往磨眼里放玉米,另一只手里拿着水瓢,不时倒些水。


  “玉米晒干了之后,放在干燥的粮囤里,放一两年也没问题。吃的时候拿一些,用石磨碾成粉。接下来的做法,就和面粉差不多了。”


  崔渡手中忙活,嘴里也没闲着:“今日直接放水一同磨,是因为新鲜玉米水分多,磨不成粉末,索性就直接加水,磨成玉米糊。”


  姜韶华力大无穷,推着石磨像小孩子刷木剑一样轻松:“玉米粉做出来的饼子,和面饼子相比如何?”


  “口感肯定粗糙一些,”崔渡实话实说:“不过,十分顶饿。”


  这就足够了。荒年的时候,百姓连树叶草叶都吃,只要有粮食填肚子,口感细腻粗糙都在其次了。


  姜韶华嗯一声,继续推磨。


  大半的玉米都磨成了玉米糊。大铁锅里炖上鱼,待鱼肉半熟铁锅滚热的时候,将玉米糊团成一个个饼子,贴在铁锅上。


  另外一口大锅里,熬着大骨头,汤里放了些剁成小块的玉米。


  最后,崔渡还用新鲜玉米粒做了一道炒菜,又煮了一锅玉米糊。


  厨房里飘出了浓烈的香气。


  陈冯两位长史嗅着香气进了厨房。


  他们本来不想打扰崔公子和郡主独处。不过,心里都挂记着新粮怎么做成食物一事,到底还是没忍住来了。


  崔渡转头一见两位长史,忙笑道:“陈长史冯长史来得正好,玉米饼子已经熟了,先来尝尝。”


  一锅玉米饼子,黄澄澄金灿灿的,被鱼汤浇了两回,透着鲜香。郡主已经津津有味地吃了一个。






  一口咬下去,口感确实粗糙了些,格外有嚼劲,吃起来也很香。


  陈长史吃了小半个玉米饼子,眉头舒展开来:“这新粮吃起来还算不错。”


  “何止不错,以我看,好吃得很。”冯文铭就接地气多了,学着郡主的样子,用玉米饼子蘸一口鱼汤,边吃边夸:“好好好,这玉米非常好!”


  崔渡笑道:“这样吃着不方便,我来将饭菜都盛出来,去饭堂慢慢吃。还有玉米骨头汤和炒玉米哪!”


  众人欣然点头。


  饭堂里摆了两个圆桌,姜韶华和两位长史坐了一席,崔渡这个大功臣,也一脸坦荡地坐在这一席,宋渊身为寻粮种的第二功臣,也坦然坐下了。


  其余属官舍人们,通通坐了另一席。


  众人试吃新粮做出来的食物,反应不一。


  如沈木这样的,觉得玉米饼子耐嚼耐饿。牙口不太好的闻主簿,喝着热腾腾的玉米糊最好。


  陈瑾瑜马耀宗爱吃和大骨一同熬煮出来的玉米。卢琮偏爱和蔬菜清炒的玉米粒。


  唯有杨审理,吃惯了精细的食物,此时吃玉米,颇有些不适应。勉强吃了几口,附和着众人夸了几句,就悄悄搁了筷子。


  “这玉米确实很好。”姜韶华对每样食物都很满意,笑着赞道:“做法也简单,很容易推广。”


  陈卓捋须一笑:“再等几日,就能知道每亩田的玉米产量了。”


  ……


  接下来连着几日都是好天气。


  事实上,南阳郡已经很久不下雨了。干燥的天气,最适合晾晒粮食。三天过后,玉米被晒得略略变了颜色,水分也被晒干了。


  再接下来,就是剥玉米了。


  崔渡之前画了一张图纸给沈木,沈木拿了图纸回工房,带着工匠们在三日内做了一堆剥玉米的器具。


  剥玉米是件苦差事。


  姜韶华贵为郡主之尊,事事亲力亲为。属官舍人们有学有样。亲卫们也纷纷都加入劳作。这么多人忙碌了四五天,总算将所有玉米都剥了出来。


  玉米棒子晒干后送去厨房,可以烧火。


  玉米粒要继续晾晒,晒到干透了,就能放进粮囤了。


  在进粮囤之前,要称量每亩田的产量。崔渡早有准备,分别预留了十亩田的玉米出来,分别称量过后,一一纪录下来。


  姜韶华凝神看去。


  这十亩田的产量各自不同。最多的是一千六百斤,最少的只有一千二百斤。如果平均一下,大概在一千四百斤左右。


  “这是第一年试种玉米,产量不如预期。”崔渡有些遗憾:“我原本以为,每亩田至少能收两千斤。”


  这话说的,众人纷纷为之侧目。


  一亩地种麦种粟,也就收个四百斤粮食。种一亩玉米,能收一千多斤粮食,产量整整翻了四倍。


  四倍啊!


  这就意味着,同样的田地,种玉米能养活四倍的人口。


  这是何等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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