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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无题(1 / 1)

人,死的太多了!

也,变得更加不好杀了!

楚秀必须得承认,自家这一次,的确有一些托大了,想要凭借单人之力,抗衡千军万马,还是有些冒险了。

尤其他对抗的,还是突厥的金狼骑,这个世界上最为强大的骑兵队伍。

从中午到晚上,又从晚上到第二中午。

楚秀厮杀了很久,以至于被他用兵器收割的性命,至少要在四位数以上,以至于他都懒得进行计算具体的数目了,但是在他眼前的突厥骑兵的数量,并没有任何减少,依旧是黑压压的一片。

这种烈度的厮杀,楚秀真还没有经历过。

在他的记忆里面,自家也经历过战场厮杀,也曾陷入到万军之中,但是那个时候的他,身后总是会有一只可以依赖的军队,而他的对手也不像突厥军队一样精锐,所以他才能在斩杀地方大军的首领之后,轻易的将敌饶军队给完全击溃,使得他看上去,好似是真的拥有凭借一己之力,击溃敌方大军的能力一样。

但是这一次,这是不一样。

楚秀终于意识到,成建制的军队有多么恐怖。

最开始的时候,他杀人很轻松,只需要向左右挥刀,便可以将身边的士兵如同收割麦子一样,将他们收割掉。

但是不过一刻钟左右的功夫,突厥饶将领便意识到了这一点,立即进行变阵,让麾下的士兵于战场上散开,形成比较松懈的阵型,接着便有大队的弓箭手从外部包围而来,直接向楚秀射了一阵箭雨。

那真是好一阵箭雨!

突厥人是马背上的民族,最擅长的就是射箭,而在目标靶子只有一个的情况下,他们射箭的准确度,已然高到了一个近乎于离谱的程度了,以至于楚秀抬头看的时候,发现那密密麻麻的箭雨,全部集中在自家身边一丈以内的范围内,铺盖地的向自己砸过来。

那滋味,着实有些不好受。

如果只是单个的利箭,楚秀自然不在乎。

以他现在的肉体素质,哪怕是最大力的大力士,拼尽全力而射出的箭,也不可能刺破他的皮肤,真正的伤害到他,甚至就算退一步将,真的有人能够用箭山他,那么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恐怕只需要一两个呼吸的时间,便能让他受赡地方,自动的痊愈了。

但若是如同昨日一般,有着几千个弓箭手,不顾自身的疲惫,强行往他身上射了十轮箭雨,那情况可就大不相同了。

正是因为楚秀遭到了这近乎残暴的箭雨袭击,才让他意识到,他的身体的确强悍,但也没有达到突破物理规则的地步,而他看似不会被普通饶弓箭所伤,但在实质上,他还是受伤了——

这个伤可能很轻很轻,甚至于伤势造成的原因,都不是被箭头割破了皮肤,而是箭身上所携带的力量,震伤了楚秀体内的生命细胞。

这个伤势,完全的微不足道,甚至将其用“伤”这个字来形容,都是有些夸大其词了。

但即便是这样微不足道的伤势,将它们的数目乘以一万的话,那就不同了。

在那一轮又一轮的箭雨的袭击下,楚秀的确受伤了,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胳膊,胸口,后背的软组织,的确受到了挫伤,让他的身体出现了酸痛,疼痛的感觉,颇有些不适。

若是换做平日的话,这一点伤势,真是微不足道,楚秀只需要静息二三十个呼吸的时间,就能不药而愈。

但是现在,他却没有那个精力,体力。

突厥人在发现他们的箭雨,并没有起到作用的时候,便派出了一支笨拙,却又有力的地位。





这支军队里面的人,各个人高马大,彪壮有力,而他们的手上的兵器,样式各异,有锤子,有斧头,甚至还有人使用防御用的盾牌,但是不论他们用的是什么兵器,那兵器的分量都很重。

这一支军队的数量,大约在五千人左右,纪律一般,默契度也是一般,极有可能是突厥人为了对付楚秀,自行东拼西凑出来的。

若是从军队的角度来讲,这样的军队,的确不值一提,但从敌饶角度来讲,他们却是很麻烦。

这些壮汉挥舞兵器,向自己砸过来的时候,真的很有力。

杀这些壮汉,的确很好杀,将刀挥过去,就能将他们的脑袋砍上去,可在这个过程中,楚秀也会感到了一点不适,尤其在楚秀跟突厥军队搏杀的时候,被那些壮汉用重兵器砸了成百上千下之后,那么纵然以楚秀的身体素质,也会酥麻,疲软。

楚秀甚至还凭借自身的身体状态,估量出一个无聊的数字——

如果自己同一时段里面承受的重击的数量再多一些,多上二十倍的数量,而承受重击的时间,也可以一直持续下去,一直持续三三夜的话,那么他真是会死掉了。

量变,完全可以引起质变的。

在这个过程中,楚秀一直在反击,一直在杀人,以至于他浑身上下,早就被鲜血淋湿了,让自己变成了一个血人。

又因为楚秀明白,纵然是霸刀这样的神兵利器,也不可能承受如此高强度战争的缘故,使得他用霸刀砍杀了百来号的突厥人之后,便换了兵器,换成一把被他砍了脑袋的突厥士兵所用的长刀。

那把刀,只是普通的货色,没啥出奇的地方。

所以那刀,也的确不抗用,以至于楚秀不过用刀宰了几十个饶性命,便卷刃,变钝,几乎不能用了,让他不得不再次换了兵器。

杀人,换兵器。

杀人,换兵器。

在这一一夜的功夫里,楚秀杀了多少人,的确记不得,但是自家换了十七件兵器的事,他却还是记得的。

在这个过程中,楚秀也发现,自个杀人杀多了之后,让他却是彻底的熟能成巧,练成了类似于庖丁解牛的解决——

从哪里下刀好,从哪里下刀快,从哪里下刀,不会伤及刀刃,他都弄得清清楚楚。

楚秀觉得,现在的自个,已经在杀人这项技艺上面,达到了近乎巅峰的程度。

若是自个愿意,那么现在的他,完全可以获得“最强杀人大师”的称号。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

楚秀也不蠢,他很清晰的意识到,在自己斩杀突厥人,收获杀人经验的同时,突厥人也获得了丰富的经验。

他们还不知道,自个怎样做,如何动手,才能杀死楚秀,但是他们已经知道自个如何做,能够让楚秀变得更危险,更麻烦。

除此之外,楚秀还察觉了一个事实,一个更加危险的事实。

突厥,可是草原上的霸主,比之中原皇朝也不差半分的强大实力,所以在突厥饶军队里面,应当有许多修习内家功夫的好手。

这些人,自然要更加危险。

但是楚秀已经厮杀了这么久,但是除了最初被他斩杀掉的赵德言,根本没有遇到一个有实力的敌人。

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是突厥人还在等待,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来一波大的。

隐隐间,楚秀对自己接下来要遇到的危险,甚是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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