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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这是做甚?”
尉迟将军背着手来回踱步,两眼直直地盯着那个直冒着热气儿的大碗,啧啧惊叹不已。
“哦,这是我提前备下的'自嗨锅',大碗下层放了石灰包,石灰遇水发热,石灰水上面架着一个铁制小盘,里面盛上水和米,再盖上盖子,利用石灰水产热蒸熟米饭,不用架锅就可以做饭,适合宅男在家'自嗨'。”
不用烧柴、不用架锅就可以煮饭?
尉迟见蒸好的米饭晶莹透亮,与大锅蒸的饭并无两样,正要啧啧称奇,却见李雉奴打开脚边的坛子,用酒勺舀上来满满一勺,只见明红鲜艳的一团糊糊,浓郁的肉香更伴着不知名的鲜美味道!
尉迟的脸都要伸到李雉奴的碗里了,他惊异得盯了一眼晋王,重重的咽了口口水,一旁的都指挥使也伸长了脖子想往碗里探。
“此物…可是吃食?”
尉迟黑油油的大脸憋的发红,才憋出这两个字。要不因为眼前这位是晋王,他肯定要伸脚踹人,然后赶紧将此物往嘴里灌。
李雉奴看着尉迟兴奋地有点儿扭曲的脸,重重的咽了口口水,缩着脖子尴尬的笑了笑,“你用手指蘸一下试试。”
尉迟将军一脸兴奋、又有些紧张地伸出食指,在那坨红色的肉泥中深深地钻了个孔,一口将手指上蘸取的肉泥和油汁儿吞入肚中。
“尉迟将军…”
一旁的都指挥使一脸期待的望着尉迟,等着他分享此物究竟是何滋味。
只见尉迟先是一脸欣慰的咀嚼着嘴里的渣滓,仿佛欣赏着一件绝世瑰宝,突然双眉紧皱,黑脸憋的发红,满脸冒汗,“咳”的一声咳出声来。
“水…水…”
尉迟双目擒泪,颈上青筋暴起,一把抓起旁边递过来的水袋,没提溜顺就将水囫囵往自己嘴里泼。
“…啊…舒服!”
这辣酱吃的尉迟通体酣畅,神清气爽,他挥手抹去辣酱呛出来的眼泪,双手按住李雉奴的肩膀,
“殿下,这东西带劲儿!不知道是何出处?”
李雉奴转了转眼珠子,干咳两声,一本正经的回复他道:“此酱是一位世外高人所做,她隐于市井,花费一生之力终于造出此酱,在她成为一位老妇人时终于成名。”
“哦?此酱何名?”
尉迟一边发问,一边又研究似的将手指在肉酱里搅了搅,很自然地放进了嘴里。
“它叫…老—乾—妈!”
“好名字!”
尉迟激动的拍案而起,抱起坛子,行云流水地用酒勺狠狠地舀了几大勺,放进自己的碗里,义正言辞地说道:
“能创造出如此绝世佳肴,老亁妈老夫人真是大功一件,老匹夫这就上表朝廷,请封老乾妈夫人为诰命,以资嘉奖。”
尉迟抱着盛了满满一大碗的老亁妈辣酱,若无其事的飘然而去。
李雉奴低头看了一眼坛子里剩下一小半儿的豆瓣辣酱,无奈的摇了摇头。
真是闷声发大财,炫富死的快啊!
傍晚,李雉奴坐在篝火边,默默地将米粒裹着老干妈豆瓣辣酱,一口一口地送到嘴里,唐嘉天放下佩剑,坐在他身边。
“一路风餐露宿,殿下受苦了!等明天再赶二十里路,就可到达北庭,到时便好好休息吧。”
李雉奴回头看向正在马车里为自己整理铺盖的随从,再帮大将军在地上简单搭设的帐篷的侍卫,还有远处抱着长矛席地而眠的大头兵,心机未免有些尴尬:
“大家都睡草地,连尉迟将军也不过席地搭帐篷,我一个睡马车的怎么敢说辛苦?”
唐嘉天望了眼李雉奴,笑而不语,一手打开坛子,舀上一小勺老亁妈酱,用手指捏了点儿,放在嘴里,细细咀嚼。
“肉糜、辣椒、豆豉、蒜、姜、花生…”
唐嘉天一边品尝,一边如崩豆子般流利地说出酱里的食材。
“还有胡椒和白糖。”
李雉奴抢着答道。
“胡椒?”唐嘉天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手上的酱渣,又盯着李雉奴一脸茫然的脸:
“殿下,这坛子酱,你放了多少胡椒?”
李雉奴看了眼坛子,算道:“这个坛子,大概8升容量,8升就是16斤。一份1kg的老乾妈大概10g胡椒量,16斤就是…”
李雉奴捡起根树杈,在地上列了个比例式:“交叉相乘,除以…等于0.1kg…大概一两吧!”
“一两?”唐嘉天盯着地上一堆奇怪的符号,惊异于这少年竟在须臾,便完成如此复杂的术算。
“什么?一两?”唐嘉天猛然醒悟,抬起头来,指着这个坛子,吃惊的说:
“就这辣酱里面,装了一两胡椒?”
“…其实不止…家里还有四、五坛子老乾妈呢!估计总共用了半斤多胡椒吧!”
李雉奴随意拨拉着碗里剩下的饭,又从坛子里舀了半勺老乾妈,和剩米饭搅合搅合,又往嘴里送。
“殿下用半斤胡椒做酱?”唐嘉天起身向东拱手说道:
“陛下一年发放俸禄不过白银一千五百两,殿下随手烹调的肉糜辣酱竟值末将两年薪俸!”
“什么什么?两年薪俸?你是说半斤胡椒,值三千两白银?”
刘驰自从来到唐朝,一心扑到找老婆的事情上,还从来没有好好观察过这个世界。
没想到唐代的皇帝老爹随手送来的一罐胡椒,竟然这么值钱!
三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如果一两银子按一千块钱算,那三千两就是三百万,半斤胡椒就值三百万!李雉奴突然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可以横着走了!
“哈哈哈哈,陛下宠爱晋王殿下,衣食住用,必然都是挑最好的给!”尉迟敬德抚着胡须,大步流星地从帐中走出,胡须上明显还挂着一粒老乾妈豆瓣。
唐嘉天正要起身行礼,尉迟敬德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不必拘谨。
“今次大军讨伐阿史那余孽,陛下亲封晋王殿下为正三品怀化将军,随军协助指挥,那可是对殿下的栽培啊!”尉迟敬德一手撑在佩剑上,将剑锋对准面前的官道,比划道:
“今日殿下走过的路,便是当日陛下走过的路。阴山一战,大唐的铁蹄踏破突厥河山,大唐的荣耀越过贺兰以北,愿今日出征我等不负盛圣命,杀他个漂亮才是!”
李雉奴面上笑嘻嘻,心里呵呵吐槽:
杀什么杀的?社会和谐最重要!找到老婆我们就走,谁要在这里陪你们玩角色扮演的游戏。
夜里,李雉奴睡不着觉,蹑手蹑脚地从马车上下来,披着外衣,在大营外的草地上,坐着看星星。
“唐代的星星好亮啊!猎户座的裤腰带清晰可见。”程序员多年养成的习惯,越夜越happy,夜深人静的时候思路最清晰,脑子转的最快。
为什么debug程序会来到唐代?这里究竟是真实的唐代,还是虚拟的世界?
如果是真实的世界,为什么自己会变了一个人?魂穿吗?
如果灵魂穿越,那为什么随身携带的ar设备也能跟着过来,还有口袋里的3d max眼镜,和送给老婆的礼物,竟然都完好的在自己的衣服里揣着。
如果是虚拟世界,这里的一切,尤其是npc,也真实了吧?刘驰不禁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老二,啊!灵魂碎裂般的疼痛!
“我确定这是真实的世界,梦境或者虚拟现实不会有如此清晰的蛋疼!”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
老婆哪儿去了?
刘驰意识到,自己一个奔三的程序员大叔,来到唐代,变成了十五岁的小正太李雉奴;那老婆来到这里,可能也已经变了模样。
所以,照唐嘉天所说,张贴画像全城搜查,恐怕就没什么用处了。
既然不能利用相貌寻找,就只能利用其他特点。老婆和自己都是现代人,拥有同一时代的阅历和认知,只要利用一些只有二人知道,而其他人都不可能知道的事,就能轻易地分辨出谁是自己的老婆。
可是茫茫人海,如何才能快速的找到她?如之前去长乐坊的排查,根本就是大海捞针,耗时耗力,用这样的办法根本找不到人!
刘驰用双手按摩太阳穴,紧闭双眼,全神贯注的思索,唯觉脑容量又不够用,未觉东方之既白。
次日,大军继续前行,唐嘉天身边的侍卫清流,递上行军地图,汇报道:
“将军,如今大军距离北庭还有二百多里,还有十日,大军便可到达。”
唐嘉天正襟危坐,双手擒着缰绳,闻言微微点头,目光依旧直视前方。
清流回头看了一眼身的马车,凑到唐嘉天跟前,嘴里嘟囔着:“都正午时分了,晋王怎么还没起?”
唐嘉天摆了摆手,清流忙收了声。他将行军地图卷起收好,递到清流手上,面色依然如冰霜凝固:
“想必殿下忧思重重,夜不能寐,那就让他这会儿好好歇息吧…”
大军一路向北走,距离长安城越来越远,两岸的风景也越来越萧瑟荒凉。
中原地区土地肥沃,人口密集,不说长安城此等巨型城市,就连汉中,巴蜀,也都是数一数二的大型城市。
街市自然是不在话下了,庙宇、阁楼、瓦当、书院、酒楼、武馆、当铺、客栈亦多不胜数,人头攒动,好不热闹。
可越往北走,城镇就越少,有些地方甚至连城镇都没有,方圆几十里,就只有稀稀落落的一两间茅草屋。
清流指着远处一户茅屋,问道:
“将军,越往西走,就越荒凉,这么大的地界儿,才见到了一户人家。”
唐嘉天双手扽紧缰绳,望着前方道路,面色有些晦暗:
“北庭土地贫瘠,风沙又大,粮食欠收,很多地方荒草丛生,既不能耕种,便只能以放牧为生。
突厥人跟中原打仗,他们就是为了,从大唐争土地,争水源,争人口,以及一切需要的资源。
虽然阴山一战打的突厥灭国,大唐不仅荡平了贺兰山以北,溪原,安西,前庭等地,更是越过了东突厥,连战高昌数十城池。”
唐嘉天看了眼路边的荒地,不住得扽着缰绳,又挥了一鞭子,这才擒住马匹直着向前行进。
“可是战争是结束了,住在边境的百姓却依然困苦。突厥人天生便是四方游走、放牧放羊的。如今让他们定居一处,种植粮食,交纳赋税。在他们眼里,中原的统治,反而是灾难。
所以很多突厥的百姓,逃到了更远的上京,契丹等地方,现在占领的很多城池,根本还是空城。
而这些留下来的汉民,还要经常遭受小鼓突厥反叛势力的骚扰,真是民不聊生啊。”
清流听见身后马车里身体翻动的声音,和清脆悦耳的呼噜声,接嘴说道:
“没错,阿史那余孽不断滋惹生事,挑战陛下天威,陛下便派来大军前来镇压,尤其是咱们这位晋王殿下。”